導讀:姓氏現在往往被連在一起用,然而,從姓氏的本意來看,二者原本並不是一回事。姓,會意字,從女,生聲。「女」為女性、女人;「生」為生育、出生。「女」「生」為姓,其本意即為女人生的孩子隨母親姓。姓的甲骨文中,「生」像植物萌芽的樣子,表示萬物生生不息,正如人類代代相傳。對於姓,東漢許慎在《說文解字》的解釋非常明確:「姓,人所生也。古之神聖母感天而生子,故稱天子。從女、從生,生亦聲。春秋傳曰天資因生以為姓。」班固在《白虎通德論》卷九中也同樣闡明了其「女」「生」的本意:「姓者,生也,人稟天氣所以生者也。」
古人的名字極為複雜,由姓、氏、名、字、號五個部分組成,所以,姓氏最早是分開的,並不是一個詞。姓產生於前,氏出現在後。據考證,中國人在五千年前三皇五帝時期已有了姓,而且,子女最初都隨母親姓。在母系社會,同一個母親所生的子女都是同姓,姓字的本意是女人生的子女,代表了一種血緣關係,是家族基因的延續。所以,一些古老的姓如姬、姜、姚、妘、媯、姒、嬴等,都是女字旁。顯然,姓所標誌的血緣關係最早是由女性來確定的。母系氏族社會中,人們「只知其母、不知其父」,這便是姓產生時的社會背景。
姓「別婚姻」氏「別貴賤」
到了伏羲氏族社會時期,隨著同一祖先所繁衍的子孫越來越多,一個家族往往會分成若干支系,並散居到各個不同的地方。各個分支的子孫除了保留姓以外,為了相互區別以表示自己的特異性,便要取一個稱號作為標誌,這樣就產生了「氏」。也就是說,「姓」是一個家族所有後代的共同稱號,「氏」則是從姓中派生出來的不同支系。氏族社會時期實行「族外婚」,同一個氏族的男女不能結婚,「姓」因而也起到了「別婚姻」的作用。這即是《通志·氏族略》所云:「姓,所以別婚姻,氏,所以別貴賤。」《國語·周語》記載:「姓者,生也,以此為祖,令之相生,雖不及百世,而此姓不改。族者,屬也,享其子孫共相連屬,其旁支別屬,則各自為氏。」由此可見,姓為氏之本,氏由姓所出。
秦漢以後姓和氏合二為一
周代,姓氏制度已相當嚴密,成為宗法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禮不娶同姓」被以法律的形式確定下來。《通志·氏族略》記載:「貴者有氏,賤者有名無氏。」也就是說,先秦時期,男子稱氏,女子稱姓,但姓與氏都是貴族才有權使用的稱號,沒有名字的平民百姓,人們統一以其職業稱呼,如庖丁是對姓丁的廚子的稱呼、優孟是指姓孟的俳優等。商周以前,姓用以區別婚姻,故有同姓、異姓、庶姓之說。氏用以區別貴賤,貴者有氏,而貧賤者有名無氏。氏同而姓不同,婚姻可通;同姓不可通婚。
秦漢時期,姓和氏的區別已經微乎其微,並漸漸合二為一。《通志·氏族略》記載:「秦滅六國,子孫或以國為姓,或以姓為氏,或以氏為氏,姓氏之失,由此始……茲姓與氏渾為一者也。」西漢時期的司馬遷在寫《史記》時,更將姓氏混同成一個概念。清初學者顧炎武在《日知錄》中說:「姓氏之稱,自太史公始混而為一,《本紀》於秦始皇則曰『姓趙氏』,於漢高祖則曰『姓劉氏』,是也。」其中甚至出現了孔子「字仲尼,姓孔氏……」其實孔子原本姓子,孔是他的「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