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司人間壽夭生死冊籍,統管幽冥吉凶。
鬼判殿居大海沃礁石外,正西黃泉黑路。
凡善人壽終之日,是有接引往生。
凡勾到功過兩平之男婦,送交第十殿發放仍投人世,或男轉為女,或女轉為男,依業緣分別受報。
凡惡少者,使入殿右高台,名為孽鏡台,台高一丈,鏡大十圍,向東懸掛。
上橫七字,曰孽鏡台前無好人,押赴多惡之魂。
自見在世之心之險,死赴地獄之險。
那時方知萬兩黃金帶不來,一生惟有孽隨身。
入台照過之後,批解第二殿。
用刑發獄受苦。
如有世人,不思天地生人父母養身,非同容易,四恩未報,不奉勾帖。
擅自輕生,自刎自縊,服毒投水等類。
尋死者,除忠孝節義殉難為神之外,若因細小之忿恨,或因犯事發覺,其罪不到於死,或欲延害他人,而弄假成真,輕生氣絕。
門灶諸神,即解本殿收入飢渴各廠,每逢戌亥,悉如臨死痛苦,照樣現形。
或七十日,或一二年之後。
押魂歸附尋死之處,毋許受享羹飯紙帛。
如知悔斂藏。
不現形影驚人,妄尋替代,俟其遭累人等。
各無牽涉之日。
門灶諸神,仍將鬼犯解到本殿,轉發第二殿,查校功過,從重加刑。
另再遞交各殿發獄受苦,如有起此等心意,或將此等言語嚇詐。
雖未至死,即在世往日曾行善事。
其諸獄亦概不准減免,凡輕生已死之後。
若不斂形,致驚斃人者,即差青面獠牙鬼役,勾到各獄受苦,滿日發入阿鼻大地獄,永遠鎖吊,不許超生,凡僧道得錢代人拜誦經懺,遺失字句頁卷者,至本殿發進補經所,各入黑暗鬥室,內藏經懺,其遺失字句之處,概皆簽明補誦,設有燈盞,貯油數十斤。
只用細線一根燃火,或時時亮,或時黑暗。
不能一氣即速補足。
或系清修僧道貪求供養者,亦皆不免,如若在家男婦,自心自口,拜念一切經咒佛號,即有舛錯遺失,重在誠心,而不重在字句。
尼姑亦然,佛旨免補,每月初一載錄善籍。
世人若於每二月初一日。
向西至誠禮拜。
將平素念佛及誦經咒暨持戒功德。
發願往生極樂。
並立誓精進修特。
宏法利生。
壽終即蒙佛接引,往生極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