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子陽陽【先秦】佚名,下面本站小編就為大家帶來詳細的介紹,一起來看看吧!
君子陽陽,左執簧,右招我由房,其樂只且!
君子陶陶,左執翿,右招我由敖,其樂只且!
按余冠英的說法,這是一首描寫歌舞晚會場面的小詩,只有歡樂而已,沒有多深的政治意義。
在一個貴族歡宴的場合,有一個身份高貴的青年男子,在中央為大家起舞助興。只見他一幅少年得志、得意洋洋之態,邊舞蹈邊吹奏笙竽之類樂器,人們歡呼雷動。他得意之際,便左手執定樂器,右手來招呼詩人與他協奏《由房》之樂。受這種氛感染,人人都能感到無比歡欣快樂。接著寫這位男子狂歡之餘,放下樂器,開始跳起舞來,其樂陶陶,令人陶醉。他左手執定羽旄,右手招詩人與他共舞《由敖》之曲。場面歡暢淋漓。
詩共二章,攝取了兩組歌舞的畫面,一是奏「由房」、一是舞「由敖」。「由房」可能是「由庚」、「由儀」一類的笙樂,屬房中之樂。胡承珙《毛詩後箋》:「由房者,房中,對廟朝言之。人君燕息時所奏之樂,非廟朝之樂,故曰房中。」而「由敖」可能即驁夏,馬瑞辰《毛詩傳箋通釋》:「敖,疑當讀為驁夏之驁, 《周官·鐘師》:奏九夏,其九為驁夏。」今天已不知兩舞曲的內容,但從君子(舞師)「陽陽」、「陶陶」等神情上看,當是兩支歡快的舞樂。「其樂只且」恰恰說明其樂之甚。「只」,韓詩作「旨」;《詩三家義集疏》:「旨本訓美,樂旨,猶言樂之美者,意為樂甚。」
詩的格調流美。所演奏的是房中宴樂,樂曲比較輕快,而演奏者本人也自得其樂,《程子遺書):「陽陽,自得。陶陶,自樂之狀。皆不任憂責,全身自樂而已。」想見舞師與樂工是樂在其中。詩人為樂工,故詩中「我」在描寫歌舞場面時也就比較輕快這與《王風》其他篇章那種蒼涼的風格迥然不同。
如果按朱熹的解釋,此詩寫夫妻歌舞為樂。丈夫邀請妻子一起跳舞,由妻子唱出來,表現了他們自得自樂、歡暢無比的情緒。古代的文學作品中,寫夫妻恩愛、歌舞自娛的情形並不多,多的是征夫愁棄婦怨。因為這樣做,至少要這樣一些前提:兩個人情深意篤,有較高的修養和情趣,以及擁有較多的閒暇。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夫妻,大字不識的衣夫,恐怕難以歌舞自娛。由此可以推斷,此詩的主人公大概應是殷實人家,或是已經衰落了的世家子弟。這也容易讓人想到,閒暇是人們自娛自樂、吟詩作畫、遊山玩水的重要前提。整日為生計而忙碌的人,不會有此雅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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