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家的“法自然”怎麼理解?道家思想有什麼教化蘊意?

道家的“法自然”怎麼理解?道家思想有什麼教化蘊意?

道家的“法自然”怎麼理解?道家思想有什麼教化蘊意?

歷史小知識

道家的「法自然」你知道嗎?不知道沒關係,本站小編告訴你。

中國古代思想史中的道家思想,以一種「潛隱」的方式,創造了中國傳統教育精神的另一重蘊涵或傾向。儘管與孔子相比,老子並沒有關於教學直接的論述,但老子的思想在廣義上就是一套關於培養人的教學智慧。以老子為代表的道家的人文主義理念和實踐,至今仍對中國的學校教育發揮著潛在而重要的影響。本文圍繞「道」的觀念,通過與儒家教學智慧的比較,闡述了道家從重視效仿自然的理念出發,到主張為無為、不言之教,確立以聖人的言行作為學習的榜樣,強調身心融合對德性的提升,最後特別指出道家的「自我」理念對於現代教學的重要理論價值和現實意義。

古希臘哲學家柏拉圖把自然視為由以氣和水為媒介的火與土的構成的物質,懷特海認為自然是人通過感官在感知中所觀察的東西,它在某種意義上獨立於思想,好比「紅色」,對思想來說僅僅是一種明確的存在物,對感覺意識來說則有其個體性的內容,因此思想比自然更寬泛。在西方,把「自然」視為一種實體的概念被普遍認同和接受。與西方對「自然」的理解既有關聯但又不完全相同,道家的「自然」範疇既是一個實體概念,也是一種思想。基於「自然」這一道家思想的核心理念,形成了有別於儒家教學思想的特點。

從《道藏》《中國科技史》《黃帝內經》中展現的道家對宇宙萬物的探索,以及由此形成的中國人對生命「自然」秉持的理念,再到現代哲學中出現的「人文自然」的理念,莫不體現出「自然」概念具有的雙重甚至多重而豐富的意涵。自然如果是實體,則與西方「自然」取向相比有共同之處,都是探索宇宙自然界存在的萬事萬物。然而,老子思想「自然」中的另一個含義似乎更值得當代教學哲學加以關注,這就是把自然作為一種評價是否合乎「道」的標準或終極追求的目標。由此,可以肯定地說,「自然」作為老子思想中的核心概念,不僅在他的教學思想,而且在他整個的思想中都佔有特別重要的地位,而這一點在過去的教學論中並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比如,老子曾說:悠兮其貴言。

功成事遂,百姓皆謂:「我自然。」(《老子》第十七章)這裡的「自然」是對治理者存在而不干預,順應自然的治理之道的肯定。作為一種理想,潛在地表達著自然的教學就是人們所追求的最好的教學。如果教師的教學能夠同樣順應這種自然之道,不輕易發號施令,能夠潛移默化地培養人,那麼,這樣的教學就是合乎教學之道的。教學中「自然」的理念如何實現?關鍵在「法」。王雲五先生認為:法字之意義為傚法、仿法,換言之,便是「學」。地無不載,天無不覆,道無不生成,而道則本諸自然。所以在一連串傚法之下最後還是傚法於自然,老子所主張的為學,就是以學自然為本。

因此,「法」的緣由正是對「自然」之道的確認。效仿之意的「法」,原本是老子提供給人們復歸本性和治理國家的方法,由此引申出的教學理念是倡導教師通過效仿自然而復歸自我及學生的本性,從而妥善解決教學實踐中面臨的各種問題。順延「法」的思維,「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可以一直無限地效仿下去,然而,就在「道法自然」這裡截斷眾流,乃告誡人們,人效仿天地萬物最終是為了傚法「道」,然而,大道是無形的,也不會總是提供一個具體的、固定的形象讓人去模仿,儘管「道」提供了認識的思路、具體的法則和方法,然而,宇宙萬物、天地之間乃至於人的生活世界是豐富而變化萬千的,沒有哪一種「道」能成為唯一的、終極性的。因此,「法自然」的教學理念旨在告訴我們,不應執著或固守於具體的教學原則、教學方法和教學模式,一旦如此,反而會成為把握不斷變化的、豐富的教學的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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