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後,停屍於正廳。以柚葉、桃葉或姜煎水浴屍換裝。入殮時孝男孝女放聲號哭,也有唱《喪歌》的習慣,表示訣別。一般停屍三日。親戚故舊來吊,灑酒供祭。將死者生前喜愛的器物置於屍旁,用銅錢遮眼、塞口,或填以糯米飯、茶葉,意為使死者在往陰間的路上有趕路飯和買路錢。有的以硃砂點五官,叫做「開光」。屍體遮蓋白布。擂鼓或燃放鞭炮志哀。如死者為婦女,還必須向外家報喪,俟外家來人「見面」後方能入殮。有些地區,子女為父母辦喪事,要請兩位歌師分扮舅甥,通宵達旦以問答形式唱「哭喪歌」,讚頌死者生前美德,並勸喻世人應尊敬長輩,不忘祖恩。死後的第二十一天的時把死者生前用過的東西拿到墳前燒,這個叫做過三七。
壯族有「二次葬」的傳統。一般葬後三年揭棺,撿取骸骨放入陶缸內(此環節叫「撿金」,裝屍骨的罐子叫「金罐」)置於巖洞或土洞中,選擇「吉壤」再行安葬,稱「二次葬」。至此,死者才成為祖先神靈而受供奉。對非正常死亡的,被認為將變成惡鬼,因此必須火葬。請道公誦經打齋,骨灰隨道公跳過火坑,才承認其陰魂與祖先神靈有同等地位。
巫師 分巫和師兩類,被認為能交通鬼神的人神中介。巫又稱小巫,多指巫婆。作法時穿常服。無師授,無經典。以瓢為樂器,名之為「鼎」,也有搖著鈴鐺。
巫以巫術活動為主,自稱能代人「神遊」陰間,尋找死去的親人,代為傳言;或替人問神問鬼,以告吉凶禍福。師又稱師公。由師徒傳承,但無組織。不吃素,可婚娶。主要為人「驅鬼」、「祈鬼」、「擇吉」、「求福」之類。經典稱「壯經」(亦稱「巫經」),用壯語的土俗字(「sawndip」)書寫。內容多是壯族的民間傳說,歷史地理,天文歷象,巫和師為壯族文化的重要的一部分。
師公大多主持喪葬、集慶、祛災等較大規模的宗教活動,故又稱大巫。
壯族本土的宗教是摩(MOZ)教,在中國上世紀60年代,被當作封建迷信橫遭禁止、批判,大量的《布洛陀經詩》遭焚燒,不少地區有巫公、巫婆,被視為封建迷信而備受打擊,甚至付出生命代價。「文化大革命」的浩劫使壯族的摩(MOZ)教幾乎滅絕。中國上世紀80-90年代後,隨著中國共產黨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的落實,壯族本土的宗教----摩(MOZ)教才得於恢復。但60年代後絕大部分的年輕壯族人,很少瞭解本土的宗教是摩(MOZ)教和《布洛陀經詩》。也很少有60年代後年輕壯族人信仰本土的宗教是摩(MOZ)教。造成了民族文化的斷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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