陰陽學說
陰陽是中國古代哲學的一對範疇。陰陽的最初涵義是很樸素的,表示陽光的向背,向日為陽,背日為陰,後來引申為氣候的寒暖,方位的上下,左右,內外,運動狀態的躁動和寧靜等。中國古代的哲學家們進而體會到自然界中的一切現象都存在著相互對立而又相互作用的關係,就用陰陽這個概念來解釋自然界兩種對立和相互消長的物質勢力,並認為陰陽的對立和消長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進而認為陰陽的對立和消長是宇宙的基本規律。
陰陽學說認為,世界是物質性的整體,自然界的任何事物都包括著陰和陽相互對立的兩個方面,而對立的雙方又是相互統一的。陰陽的對立統一運動,是自然界一切事物發生,發展,變化及消亡的根本原因。正如《素問·陰陽應像大論》說"陰陽者,天地之道也,萬物之綱紀,變化之父母,生殺之本始"。所以說,陰陽的矛盾對立統一運動規律是自然界一切事物運動變化固有的規律,世界本身就是陰陽二氣對立統一運動的結果。
陰和陽,既可以表示相互對立的事物,又可用來分析一個事物內部所存在著的相互對立的兩個方面。一般來說,凡是劇烈運動著的,外向的,上升的,溫熱的,明亮的,都屬於陽:相對靜止著的,內守的,下降的,寒冷,晦暗的,都屬於陰。以天地而言,天氣輕清為陽,地氣重濁為陰:以水火而言,水性寒而潤下屬陰,火性熱而炎上屬陽。
任何事物均可以陰陽的屬性來劃分,但必須是針對相互關聯的一對事物,或是一個事物的兩個方面,這種劃分才有實際意義。如果被分析的兩個事物互不關聯,或不是統一體的兩個對立方面,就不能用陰陽來區分其相對屬性及其相互關係。
事物的陰陽屬性,並不是絕對的,而是相對的。這種相對性,一方面表現為在一定的條件下,陰和陽之間可以發生相互轉化,即陰可以轉化為陽,陽也可以轉化為陰。另一方面,體現於事物的無限可分性。
陰陽學說的基本內容包括陰陽對立,陰陽互根,陰陽消長和陰陽轉化四個方面。
在中醫學理論體系中,處處體現著陰陽學說的思想。陰陽學說被用以說明人體的組織結構,生理功能及病理變化,並用於指導疾病的診斷和治療。
陰陽學說的基本內容
陰陽學說的基本內容包括陰陽對立,陰陽互根,陰陽消長和陰陽轉化四個方面。陽對立即指世間一切事物或現象都存在著相互對立的陰陽兩個方面,如上與下,天與地,動與靜,升與降等等,其中上屬陽,下屬陰:天為陽,地為陰:動為陽,靜為陰,升屬陽,降屬陰。而對立的陰陽雙方又是互相依存的,任何一方都不能脫離另一方而單獨存在。如上為陽,下為陰,而沒有上也就無所謂下:熱為陽,冷為陰,而沒有冷同樣就無所謂熱。所以可以說,陽依存於陰,陰依存於陽,每一方都以其相對的另一方的存在為自己存在的條件。這就是陰陽互根。
陰陽之間的對立制約,互根互用並不是一成不變的,而是始終處於一種消長變化過程中的,陰陽在這種消長變化中達到動態的平衡。這種消長變化是絕對的,而動態平衡則是相對的。比如白天陽盛,人體的生理功能也以興奮為主:而夜間陰盛,機體的生理功能相應的以抑制為主。從子夜到中午,陽氣漸盛,人體的生理功能逐漸由抑制轉向興奮,即陰消陽長:而從中午到子夜,陽氣漸衰,則人體的生理功能由興奮漸變為抑制,這就是陽消陰長。
陰陽雙方在一定的條件下還可以互相轉化,即所謂物極必反。比如,某些急性溫熱病,由於熱毒極重,大量耗傷機體元氣,在持續高燒的情況下,可突然出現體溫下降,四肢厥冷,脈微欲絕等症狀,就是由陽證轉化為陰證的表現。可以說,陰陽消長是一個量變的過程,而陰陽轉化則是質變的過程。陰陽消長是陰陽轉化的前提,而陰陽轉化則是陰陽消長髮展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