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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處】《列女傳》。
【釋義】賄:賄賂。比喻用給予報酬來收買某人以達到個人目的不良行為。
【歷史典故】
田稷,戰國中期齊國人,深得齊宣王信任,拜為相國。
三年後,田稷辭官回家,下屬送給他黃金百鎰。田稷把黃金帶回家,獻給母親。母親問他說:「你做三年宰相,不會有這麼多的俸祿,你哪來這麼多金子?」田稷老實答道:「是下屬送給我的。」母親聽了,立刻不快地說:「做人應注意自身修養,做到品行高潔。為了要誠實不欺,應不做不義之事、不取不義之財。如果你要孝敬長輩,就應該盡心誠實地辦事,否則就是不孝!不義之財,不是我應該有的東西;不孝之子,也不是我的兒子!你如果真要表現你的孝順,就把這些金子拿走!」
田稷聽了母親的一番話,十分慚愧,便將金子全部退還給下屬,又主動到朝廷請罪。齊宣王聽了事情經過,對田母十分讚賞。他赦免了田稷,仍然讓其為相,而用朝廷的金子賞賜給田母。百姓聽說這件事後,都對田母仰慕不已,也稱頌田稷知錯能改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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