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處: 《漢書·高帝紀》漢王數羽曰:「夫為人臣為殺其主,殺其已降,為政不平,主約不信,天下所不容,大逆無道,罪十也。」
釋義: 「逆」,叛逆,「無道』』指不合封建理法。這剛成語的多指封建專制者對起來造反的人所加的罪名,意為罪大惡極。「大逆無邊」也稱「大逆不道」。
故事: 秦朝滅亡以後,劉邦和項羽展開了長達五年的楚漢戰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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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天項羽在陣前向劉邦喊話,要與他決一雌雄。劉邦回答說:「我開始與你都受命於楚懷王,約定先定關中的為王。但是我先定關中後你卻負約,讓我到巴蜀去當漢王。這是你第一條罪狀。你在去救援趙軍途中,殺死上將軍宋義,自稱上將軍,這是你第二條罪狀。你違抗懷王命令,擅自劫持各諸侯的兵馬人員,這是你的第三條罪狀。」接著,劉邦又揭露項羽燒燬秦宮、掘開秦皇墳墓,搜刮財物,殺死投降的秦王子嬰,活埋二十萬秦國百姓,殺害義帝等罪狀。在講到第十條罪狀時,劉邦說:「你作為臣子而殺死君王,又殺害已經投降的人,為政不平,對訂立的約定不講信義,為天下所不容,屬於重大的叛逆。你犯下如此十條大罪,我興仁義之兵來討你這個逆賊,你還有什麼面目向我挑戰!」
項羽聽了劉邦的話,氣得渾身發抖,命令弓箭手向劉邦放箭。結果,一箭射中劉邦前胸,漢軍只好遲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