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史通義》是一部史學理論著作。它是清代著名學者章學誠的代表作,與劉知幾的《史通》一直被視作古代中國史學理論的雙璧。道光十二年(1832年)由作者次子華紱首刊於開封,稱為大梁本。
圖書目的
章學誠撰寫《文史通義》最主要的目的是為了闡發史意或史義。他在《和州志·志隅自敘》一文中說:「鄭樵有史識而未有史學,曾鞏具史學而不具史法,劉知幾得史法而不得史意。此予《文史通義》所為做也。」在這裡,他通過與以上諸家的比較,明確指出自己撰寫《文史通義》一書,就是為了闡發史意。此外,章學誠還在《文史通義》的許多篇章中談到了闡發史意的重要性。例如他在《文史通義·言公》篇中說:「做史貴知其意,非同於掌故,僅求事文之末。」在《文史通義·史德》篇中說: 「史所貴者義也。」在《中鄭》篇中說:「史家著述之道,豈可不求義意所歸乎?」等等。
《文史通義》命名來源。章學誠為何如此強調史意的重要性呢?他認為史學主要包括史事、史文、史義三個部分,其中史義是靈魂,因此最為重要。他在《文史通義·申鄭》篇中說:「孔子做《春秋》,蓋曰其事則齊桓晉文,其文則史,其義則孔子自謂有取乎爾。」據此,章學誠把自己的著作命名為《文史通義》,表明他希望通過對史書和史文的研究達到通曉史義的目的。
思想體現
首先,扶持世教,匡正人心。他在《上尹楚珍閣學書》一文中說:「學誠讀書著文,恥為無實空言,所述《通義》,雖以文史標題,而於世教民彝,人心風俗,未嘗不三致意,往往推演古今,竊附詩人之義焉。」學誠在這裡說的「世教」,當然是指儒家的仁義道德學說,這正是他的歷史局限所在,不過我們還是應當辯證看待這個問題。章學誠的這一觀點,在政治上雖然是消極的,但在學術上卻具有進步意義。
其次,扭轉僵化的考據學風。這點前文已有論述。
再次,對考據學以外的其他不良文風進行揭露和抨擊。章學誠在《又與朱少白書》一文中說:「鄙著《通義》之書,諸知己者許其可與論文,不知中多有為之言,不盡為文史計者,關於身世有所棖觸,發憤而筆於書,嘗謂百年而後,有能許《通義》文辭與老杜歌詩同其沉鬱,是僕身後之桓譚也。《通義》書中《言公》、《說林》諸篇,十餘年前舊稿,今急取訂正付刊,非市文也,蓋以頹風日甚,學者相與離蠐攘臂於桎梏之間,紛爭門戶,勢將不可已也。得吾說而通之,或有以開其枳棘,靖其噬毒,而由坦易以進窺天地之純、古人之大體也,或於風俗人心不無小補歟!」
《文史通義》還為中國方志學奠基。該書外篇四至六都是方志論文。章氏雖長於史學,但從未得到清政府的重用。因此他把自己的史學理論,用於編修方志的實踐中。編修方志在他一生活動中佔有相當重要地位,並使他成為方志學建立的極其重要人物。梁啟超把他譽為我國「方志之祖」、「方志之聖」。
78 年代全國修志熱潮興起後,他的方志學說還被用來當作啟蒙理論學習,《文史通義》也成為非談不可、非讀不行的熱門了。但該書內容龐雜,結構鬆弛,又缺少中心議題,各篇之間可以說互不關聯,這也許是因為作者一生生活極不安定,全部著作幾乎都寫於「車塵馬足之間」的緣故。
內容簡介
《文史通義》共8卷,包括內篇和外篇兩部分,內篇5卷,外篇3卷。但是,由於該書版本很多,內容不盡一致。1921年,吳興劉承干所刻《章氏遺書》本,《文史通義》內篇增1卷,《文史通義》「史所貴者義也,而所具者事也,所憑者文也」
《文史通義》問世之後,對於後世史論的發展,起了承前啟後的作用。因此,宋元期間,相繼產生了如鄭樵的《通志》、范祖禹的《唐鑒》和吳縝的《新唐書糾謬》等。繼宋元之後,明清兩代評史論史之風更盛,而章學誠的《文史通義》,堪稱能與《史通》匹敵的第二部史學理論巨著。章氏在《文史通義》中,不僅批判了過去的文學和史學,也提出了編寫文史的主張。他對編纂史書的具體做法,又表現在他所修的諸種地方志之中。
又增《補遺》8篇。解放後,中華書局據劉刻本排印,又附增《補遺續》5篇。另外,舊本《文史通義》卷前刊有章學誠次子華紱寫的序文一篇,劉刻本未載,解放後排印本補入。
章氏撰寫《文史通義》,大約始於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至嘉慶六年(1801年)為止,歷時20餘年。由於版本不同,我們只好綜合不同版本的內容,將其涉及史學理論的主要內容,簡介於後。
其一,「六經皆史」論。關於我國史學的源流,《文史通義》開卷便宣稱"《六經》皆史也"。又說:"古人未嘗離事而言理,《六經》皆先王之政典也。"(《易教上》)在《浙東學術》中,進一步闡述:"三代學術,知有史而不知有經,切人事也;後人貴經術,以其即三代之史耳;近儒談經,似於人事之外別有所謂義理矣。"章氏提出"六經皆史"的命題,以為《六經》皆屬先王的政典,記述了古代的典章制度,說明史之源起先於經,並且指明經術乃是三代之史而為後人所重視。雖然"六經皆史"不是章氏的創見,在他之前王守仁已提出"五經亦史"的見解,但是在乾嘉時期,針對"漢學"注重"捨今求古"的考據和"宋學"專尚"空談性天"的兩個極端,"六經皆史"提出學術必須"切合當時人事",在客觀上卻有著積極的意義。這個命題的提出,源自章氏史學"經世"的思想,不但將史學的產生上溯至《六經》之前,而且擴大了古史研究的範圍,對先秦史學史和史料學的研究作出了貢獻。對於"六經皆史"的論述,《文史通義》的《易教》、《書教》、《詩教》、《禮教》、《經解》、《史釋》、《浙東學術》等諸篇,均有涉及。
其二,有關歷史編纂學問題。這是該書的主要內容之一,散見於《史德》、《說林》、《書教》、《答客問》、《原道》、《釋通》、《古文十弊》諸篇中。章氏發展劉知幾的史學理論,於"才、學、識"之外,提出"史德"問題。他說:"史所貴者義也,而所具者事也,所憑者文也。"(《史德》)具備"義、事、文"方可稱為"史學"。"義"指歷史觀點,"事"指歷史事實,"文"則是表達的文筆。在章氏看來,三者以"義"為主,而"事"與"文"不過是求"義"的根據和技巧而已。然後,"義"畢竟是史家主觀的東西,那麼,如何使主觀的"義"與客觀的"事"一致呢?章氏認為,"能具史識者,必知史德;德者何?謂著書者之心術也。"這是說,史家治史要有尊重歷史真實的基本態度,即"填辨於天人之際,盡其天而不益以人"的態度。這裡的"天人之際",是指客觀的史實與主觀的史家而言,要求史家不以主觀的偏見代替客觀的史實。所以,章學誠所說"史德"的內容,實際上就是"盡其天而不益以人"的治史態度。只要按照這個要求去做,就"足以稱著書者之心術矣"。(《史德》)這是"欲為良史"的基本條件。
在章學誠看來,古來史書就其性質而言,基本可分為兩大類,即所謂"撰述"和"記注"(《書教》),或稱為"著述"與"比類"(《報黃大俞先生》),又稱之為"著述"與"纂輯"(《博約中》)。雖然稱謂不盡相同,而含義並無區別。前者指史家的"獨斷之學",即史學著作;後者屬文獻資料彙編,即史料纂輯。章學誠可說是我國古代史學史上,第一個嚴格區別史著與史料的史學家。在體例方面,章氏認為通史有「六便」和「二長」八個優點。「六便」是:免重複,均類列,便銓配,平是非,去抵牾,詳鄰事。「二長」是:具翦裁,立家法。但也有「三弊」,就是:無短長,仍原題,忘標目。尤其稱讚像鄭樵撰述《通志》這種專門的學者。對於紀事本末體,章學誠亦備加讚許,以為"文省於紀傳,事豁於編年","決斷去取,體圓用神"(《書教下》),兼有紀傳史和編年史所不具備的優點。
其三,把方志作為一門專門的學問。我國方志起源很早,《周官》載外史掌"四方之志",就是指當時的地方志。自宋元以來,纂修方志之風日盛,清初修志之風更加盛行。但是,把方志作為一門專門的學問,提出系統的理論主張,始自章學誠。章氏不但對方志的性質、內容、體例等問題有獨到的見解,而且將其主張貫徹於具體的編修方志的工作中。章氏的有關方志的論述,如今仍保存在《文史通義》和《章氏遺書》中。這是章氏對方志學的傑出貢獻。
關於方志的性質,歷來把它列入地理類。章學誠認為,方志"乃史體",與地理不同。而"地理之學,自有專門"(《跋湖北通志檢存稿》),二者不能混淆。從性質上劃分了方志與地理的區別。至於方志的內容,章氏認為,它既然屬歷史,專載一方,就不應只重地區沿革,而輕一方文獻。因此,在體例上,他主張方志立三書,即記載大事記和人物的"通志"、記載典章制度的"掌故"、記載文獻詩文的"文征",以及作為附錄的"叢談"。為了徵集文獻資料,便於編修方志,章學誠還提出了各州縣建立志科的主張。
由於章學誠是封建社會末期史家,在《文史通義》中,有其高於前人的評論,但也擺脫不了宣揚綱常禮教之例,如他把謗君和怨悱的人說成"亂臣賊子"、"名教罪人"。對於歷代史學名著的評論,其觀點仍有值得商榷之處。書中所論史實,也存在錯誤的地方,如全祖望是清初有民族思想的人,他的文集大量表揚明末清初抗清的忠臣義士,章學誠僅從《鮚崎亭集》中看到全氏所撰碑傳事有重複,即把全祖望表彰民族氣節的一片真心,看成是為自己的文集爭體面。這些是我們在閱讀《文史通義》時,應加以注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