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名狼藉的成語出處】
清·黃小配《 廿載繁華夢》:「因汪太史平日聲名狼藉;最不見重於官場。」
釋義:狼藉(ji):亂七八糟。後用聲名狼藉形容人的名聲壞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
【聲名狼藉的歷史故事】
秦始皇在世時,十分信任大將蒙恬、蒙毅兄弟。朝中有一個大臣,名叫趙高,此人身體強壯,並對法律很有研究。秦始皇提拔他為中車府令,並命他當自己的小兒子胡亥的老師。
有一次,趙高因為受賄舞弊,犯了大罪,剛好蒙毅受理這個案件,蒙毅對趙高一向有不好的看法,就按照法律判處趙高死刑。可是,秦始皇卻念趙高是個人才,並且教子有功,就赦免了他的罪,還為他恢復了官職。
趙高因此對蒙毅及其兄蒙恬大將軍恨之入骨。後來秦始皇出宮巡遊,在途中染疾病死。此時本應由公子扶蘇即位,可趙高卻乘機串通丞相李斯,立胡亥為秦二世,並用陰謀手段將公子扶蘇和大將蒙恬害死。
趙高掌握了朝廷大權後,對胡亥說:「先帝在世時本打算立你為太子,蒙毅不贊成。於是立了扶蘇,我看定得除掉此人,否則會有後患。」胡亥聽了,就把蒙毅抓起來,逼蒙毅自殺。
蒙毅知道自己逃不過劫難,便大罵了趙高一通,說道:「從前秦穆公殺了三位良臣殉葬,秦昭襄王殺白起,楚平王殺伍奢,吳王夫差殺伍子胥,這四個國君都因殺了良臣,他們的名聲在諸侯各國間非常壞。希望皇上要引以為戒,不要受奸臣的蒙蔽。」
說完,蒙毅自殺而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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