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滸傳第十二回
人人皆知,《水滸傳》是古代四大名著之一,是一本值得人們研讀的書,雖小學時曾看過這本書,但到現在也已經忘得差不多了,只記得其中較為精彩的幾個回合:下面就是我記憶中較為精彩的回合之一:
話說林沖為進梁山泊,答應王倫等人在三日之內下山殺一個人,將頭獻上,以示忠心。可兩日過去,不見一人來此.到第三日,終於來了個人,林沖衝上前去,卻未想那人一見林沖,就丟下行李逃跑。林沖追不上他,便讓他逃了,並讓小嘍囉把那人的行李挑上了山,他就再等等是否有人來。果然嘍囉前腳剛走,後腳就來了個大漢,因他們拿走了他的行李而氣憤不已,林沖見有人送上們來,便與之廝殺……
這兩位好漢鬥了三十回合,不分勝負,直到王倫等人趕來他們才肯收手.在通報姓名中,得知那個大漢便是青面獸楊志。眾人聽後,決定歸還行李,並請楊志與林衝上寨喝酒。
王倫等人見林沖與楊志關係不和,於是就向楊志講述了林沖的經歷,並邀請二人入寨.林沖答應並坐了第四把交椅,而楊志因有親人還留在家鄉,便拿了行李回東京了。
楊志回到東京,沒過幾日,高俅以楊志沒完成好任務為由,將他趕出殿帥府。楊志來到客店,心中悶悶不樂,再加上身上的盤纏又都用完了。無奈之下,只好將自己祖上留下來的寶刀拿去上街變賣。於是楊志在寶刀上插了草標兒,上市去買。
一個叫牛二的潑皮搶到楊志面前,想要這寶刀,楊志告知他價格,並說明寶刀的三大長處:砍銅剁鐵,刀口不卷;吹毛得過;殺人不沾血。
楊志當即向牛二證實了前面兩件長處,可第三件,就有些為難了。楊志說拿隻狗,殺給他看;可牛二故意找茬,硬逼楊志將刀給他,甚至揮拳打人楊志一時慌亂,殺了牛二。
楊志殺了牛二後,為了不連累百姓,他與百姓一起到官府去自首。楊志說明了事情的來龍去脈,府尹將楊志打入死牢。
楊志入了死牢,看守死牢的人都認為他為民除害,是個好人,於是他們湊錢給楊志吃飯,而且像府尹要求從輕處理,最後決定送他去充軍,寶刀沒收入庫。
看完這個故事,真讓人百感交集。楊志為民除害的行為得到了廣大百姓的讚揚與幫助,他們懇求官府能明辨是非楊志在與林沖的鬥爭中結識了不少英雄好漢,真是善有善報;潑皮牛二,平時是百姓眼裡的瘟神,大家看到他都避而遠之,到最後死得十分悲慘,真是惡有惡報!
概括:楊志推辭王倫入伙的邀請。
楊志賣刀,殺死耍賴的牛二。
梁中書識楊志,安排比武。
王倫熱情請楊志上山,一反排擠林沖的行為。是他看到了楊志與林沖武藝相當,想用他制約林沖。
引用:那漢道:「洒家是三代將門之後,五侯楊令公之孫,姓楊名志,流落在此關西。年紀小時,曾應過武舉,做到殿司制使官,道君因蓋萬歲山,差一般十個制使去太湖邊搬運花石綱,赴京交納。不想洒家時乖運蹇,押著那花石綱,來到黃河裡,遭風打翻了船,失陷了花石綱,不能回京赴任,逃去他處避難。
楊志坎坷復職路。楊志出身良好,軍官世家,武術傳統,從小受到良好的熏陶。求職路堂堂正正,應過武舉,就是參加了全國級別的武警選拔。楊志的理想是當一名軍官,踏踏實實上工,回家老婆孩子熱炕頭。楊志不缺乏能力與決心,卻屢受挫折。有天災,有人禍,有無賴撞街,有好漢埋伏。一個字概括,苦。
引用:來到廳前,那高俅把從前歷事文書都看了,大怒道:「既是你等十個制使去運花石綱,九個回到京師交納了,偏你這廝把花石綱失陷了;又不來首告,倒又在逃,許多時捉拿不著。今日再要勾當,雖經赦宥所犯罪名,難以委用。」把文書一筆都批倒了,將楊志趕出殿帥府來。
高俅駁回楊志復職文書。(楊志辦事不力事小,沒及時向領導匯報事大,楊志雖然本事很大,想要憑借自己復職,但領導更喜歡的可能是服服帖帖,一邊抹淚一邊承認錯誤的員工。)壞人高太尉不近人情,卻可以說鐵面無私,好漢楊志卻走人情。可見,《水滸》反貪官不反人情。其實,這件事要怪楊志不懂門道,他上下打點卻忘記了高太尉。
楊志殺死牛二,是不服軟於他的挑釁,體現了好漢脾性。牛二這塊扯不爛的臭橡膠,楊志像把快刀,把他一刀兩斷。可見以惡制惡是必要的。楊志一時性起,無意中除了一公害。
楊志是個謹慎講理的人,他和牛二糾纏時,讓路人作證牛二理虧,但他的忍讓是有底線的。
楊志是個尊重法度的人。他相信文書的公信力,捧著公文滿懷希望去見高太尉,卻不料被駁回。他殺了人沒有跑,坦然接受法律的量刑。要知道,楊志是被囚禁在死囚牢裡,是有殺人償命的風險的。
楊志不願意落草,甚至上山party也要推辭。主要原因是愛惜自己「清白姓字」。他對王倫說的親戚,是不是推辭上山的借口呢?我傾向於這個親戚確實存在。因為楊志是一個本分的人,是個敢於擔當的人,他的話是可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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