裹小腳是什麼時候開始的?小腳,是古代中國社會最為人詬病的毒螫之一。上至王公貴族、豪門深宅,下至尋常巷陌、平民娼妓,無不以纏足為是,甚至以不纏足為恥。雖然纏足的弊病昭然若著,纏足的風氣卻屢禁不止,久盛不衰。纏足,這一中國獨有的文化現象,正隨著它的最後一代實踐者的減少走向消亡。過去的女孩一般在五六歲時開始纏足,用長布條將拇趾以外的四個腳趾連同腳掌折斷彎向腳心,形成「筍」形的「三寸金蓮」。其慘其痛可想而知,這樣做一般大都是在長輩的逼迫下進行的。母親或祖母不顧孩子的眼淚與喊叫,以盡到她們的責任,並以此保證孩子未來的婚姻生活。
這種人為的傷殘行為之所以能廣為流行,事實上包含了濃厚的性意識,清朝文人李漁在其《閒情偶寄》中甚至公然聲稱,纏足的最高目的是為了滿足男人的性慾。由於小腳「香艷欲絕」。玩弄起來足以使人「魂銷千古」。在古典名著《金瓶梅》中就有「羅襪一彎,金蓮三寸,是砌坑時破土的鍬鋤」之類的說法。甚至穿在小腳上的繡鞋也被賦予了性的內涵。清朝時,一位中國留學生被日本海關官員要求解釋為什麼攜帶一些小巧的編織繡鞋,這位學生有點害羞地說他希望在空閒時間能欣賞到他愛人的腳。
除此以外,纏足似乎還有另一個目的。由於腳小不方便行走,讓女人纏了足就可以防止「紅杏出牆」。這類似於古代埃及的男人不給妻子鞋穿,中世紀的歐洲男人為女人製作貞操帶。事實上,在貧窮落後的中國,除了少數的富裕人家女子外,大多數小腳女人不得不為生計而奔波,她們付出的艱辛,要遠遠超過一個正常的女人。纏足作為一種習俗,也造成了另外一些習俗的形成,如古時山西大同每年農曆六月初六的賽腳會,在這一天,女人們向人們展示自己的小腳,以博得好評為榮。
纏足在歷史上也曾被禁止過。清康熙帝曾明令禁止,太平天國也曾頒布過類似法令。直到清末,閉關鎖國的大門被洞開後,在外來的文化和先進知識分子的不斷呼籲聲中,纏足的風氣才非常緩慢地走向滅亡。特別是辛亥革命後,從城市到鄉村纏足才逐漸被廢除。今天,我們還可以看到一些被稱為「解放腳」或「半裹腳」的婦女,而那些真正的「三寸金蓮」已經幾乎絕跡。纏足這一習俗,體現了中國古代獨特的審美標準和男尊女卑的社會結構。它的消亡,顯示了婦女的解放和地位的提高,也標誌了中國已從傳統走向現代。
揭秘:古代女子的高跟鞋是怎樣的?
有媒體報道,一個女孩從16歲開始穿高跟鞋,到31歲的時候,足部變形,只能拄枴杖行走,網絡稱之為「高跟鞋事件」,讓眾多愛高跟鞋的女士「談鞋色變」。
古往今來,女性穿鞋並不只是為了走路,講究的是「足下生輝」。據有關記載,2200多年前,周朝女性所穿的禮履,就是圓頭高底的鞋子,姑且稱之為「古代高跟鞋」。
《玉台新詠》中有首《和湘東王名士悅傾城》詩:「履高疑上砌,裾開特畏風。」寫得很形象,那「高跟鞋」是有相當高度的,否則,腳還沒有抬,怎麼就讓人看著像上了個台階呢?這是1500多年前梁代女性的穿鞋情形。
唐宋時期也有「高跟鞋」。宋代書法家米芾在《唐文德皇后遺履圖》的跋中記述,唐代長孫皇后的鞋子「以丹羽織成,前後金葉裁雲飾,長尺,底向上三寸許。」這種「高跟鞋」底高三寸多,下底窄小,時人給這樣的鞋子起了個很詩意的名字叫「晚下」,寓意為,鞋子的底是慢慢落下的,高而危。
這種鞋子適合「婦人短者著之」,在宮廷貴婦、大家閨秀中很風行。——如今流行的女式坡跟鞋,類似於這種叫「晚下」的高底鞋,腳底如同踩了塊磚頭,讓人視覺有沉重之感。但是,女性因此「增高」近10厘米。而那些不是高底的鞋子,當時統稱為「遠遊履」,相當於運動鞋。
中國古代禮教講究婦女的衣裙要曳地,但這不是為了漂亮,意在防「走光」。在封建專制嚴重的明朝,婦人的衣裙是要把身體的每一個部位都包住,最好又不妨礙走路,於是,「衣曳地則覆履,惟見底,故底高。」可見,明朝女性鞋子的底高,不僅僅是為了增高炫美。
明清兩代,裹腳之風盛行,尤其是山西、陝西、甘肅一帶近似瘋狂,「甚至以足之纖巨,重於德之美涼,否則,母以為恥,夫以為辱」。裹腳的婦女也有適合自己腳型的「高跟鞋」。
清朝劉廷璣在《弓足》一文中敘述:「自纏足之後,女子所穿有弓鞋、繡鞋、鳳頭鞋,而於鞋之後跟,鏟木圓小墊高,名曰高底。令足尖自高而下著地,愈顯弓小。」這種「高底」較之前朝的「高底」更接近於現代的「高跟鞋」。
穿著這樣的「高底」,小腳女子的整個身體重量的著力點都在「弓小」的腳尖上,相當痛苦,所以走起路來顫顫巍巍,嬌喘呼籲,所行難遠,但使得女性身材顯得高挑,並且惹人憐愛。女為悅己者容,小腳穿在「高底」裡,成了當時的風尚。
清朝統治者對女子纏足極其反感,禁止滿族婦女纏足。滿族婦女也有屬於本民族風格的「高跟鞋」,「八旗婦人履底厚三四寸,圓其前,外衣通長掩足」,其形制是鞋底中間高出數寸,中微細,也叫「高底鞋」。
滿族「高底鞋」的跟的形狀有兩種:一種是鞋跟上敞下斂,呈倒梯形花盆狀,稱為「花盆底」;另一種是鞋跟上細下寬、前平後圓,其外形和落地的印痕像馬蹄印,所以稱為「馬蹄底」。
滿族「高底鞋」的木底高跟一般高度為5-10厘米,最高可達25厘米。這樣的高度,恐怕令現在的「高跟迷」們也驚訝艷羨吧!
清代愛美的滿族婦女除了在「高底鞋」鞋幫上飾以蟬蝶等刺繡紋樣或裝飾片外,木跟不著地的部分也用刺繡或串珠加以裝飾,有的鞋尖處還飾有絲線編成的穗子,長可及地,分外別緻。
穿這樣的「高底鞋」的女性多為十三四歲以上的滿族貴族中青年女子,由於鞋子底部厚而且面積小,以及用力的關係,穿鞋的人走路必須慢且穩當,反而顯出女性的婀娜多姿、端莊秀美,相當有范兒。這在清中期的宮廷裡相當流行,並且逐漸傳至民間。
關於滿族女性為什麼穿「高底鞋」有不同說法。一種說法是,滿族自古就有「削木為履」的習俗,古代滿族婦女經常上山採集野果、蘑菇、打柴禾等,為了防止蟲蛇叮咬,就在鞋底綁縛木塊,製作得日益精美,發展成了後來的「高底鞋」。
另外一種傳說是滿族的先民為了渡過一片泥塘,奪回被敵人佔領的城池,便學著白鶴的樣子,在鞋底綁上了高高的樹杈順利渡過泥塘,取得了勝利,達到報仇雪恨的目的。為了「憶苦思甜」,紀念高腳木鞋的功勞,後代滿族婦女們便穿上了這種「高跟鞋」。這個故事把女性愛美的情思賦予了英雄史詩的壯美,很有趣。
作家亦舒說過:「女人的墮落是從高跟鞋開始的。」愛美嘛,難道有罪?其實,任何時代的女性穿「高底鞋」、高跟鞋等等,無論說法再多,肯定與追求美、拽人眼球有絕大關係。
為了美,古今中外的女子,受罪吃苦,卻趨之若鶩,這樣的例子比比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