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泰山王是漢族民間傳說中的冥間之神,十殿閻王之一,第七殿閻王。泰山王掌管大海底,丁北方沃焦石下的熱惱大地獄。魏晉以來,道教傳說人死以後,魂歸泰山,所以泰山神成為陰間之王。佛教傳入中國後,又被說成是地府十王之第七。
人間服藥,何種藥物不可服用?將禽獸蟲、魚,活活殺死來治病,已是大壞良心,竟然服食紅鉛、及泡在婦人陰中的大棗,嬰兒的胞衣、臍帶之類的東西,豈不是居心更壞。一旦服食此類污穢的東西,那口舌與婦女的陰戶無異,這人誦經、持咒,雖種遙遠的善因,卻要先受褻瀆之罪報,陰間的閻王也絕對難以寬恕。
凡是有這種習慣的人,聽了這段勸誡,要趕快戒除。於佛前真心懺悔,並且買千百萬隻以上的生靈來放生;或從今戒殺;每天早上漱口後念誦阿彌陀佛名號,臨終之時,必有淨孽使者,以光明燈,照除身上的臭味、污穢。如此,方能消除以上的罪惡。人間有偷竊被火燒死的人骨;以及私生墮胎的嬰兒,全身的皮肉,用以製造配合為藥的。同時,有偷竊死屍的骷髏、骨頭,賣給中醫做藥的。這些偷竊死人骨頭的,遍偷成擔,為數眾多,將其中骨頭堅實的,賣給商家,做成種種器具;骨質枯乾疏鬆的,擂為粉末,或做燒窯之用。
這類的人,在世之時,即使曾行功德,勾入陰司之後,所行之功德,另外抵其他過失。此過失,閻王絕不輕易減免,立即發入熱惱大地獄受刑;或再發入相關的小地獄;之後應知照第十殿。如轉發為人之時,要割去耳、眼睛、手腳、嘴唇、鼻孔之類,使他的五官殘缺一、二件,來報應他的罪過。假如世人有犯以上這些罪惡的,肯立即懺悔,永不再犯;而且若遇到貧苦災難的人家,有人死亡,無力埋藏,能購買棺木,或者勸導親友,助其入殮安葬,如此已有多次的功德,則這家的灶神,就會在勾使鬼役的牌標之上,點一個黑點。到時候,准許免受此項罪狀之報應。
人間偶有災荒,五穀歉收的地方,有人因飢餓死亡。於是有些沒良心的商家,利用饑民尚未斷氣時,割他身上的肉,做饅頭,糕餅的餡賣給他人,如此心狠手辣。這些割買,販賣人肉的人,解到之時,閻王立即將鬼犯發交各地獄,增重罪刑,刑罰四十九天,受各種刀、斧之刑。而後,知照第十殿的閻王註明於簿冊之上,轉知給第一殿的閻王,添列在生死簿內,下輩子若分發、轉生在人道,令投胎為餓死的饑民,或轉生到畜生道,令它即使見到被拋棄的餿水、食物,也難以入嘴,而以飢餓而死來報應它。
發覺誤吃人肉仍以之為食者,也都令其在下輩子為人或轉生之時,咽喉腫痛,腹雖餓極,飲食卻滴水難進,以如此痛苦而死惡極來報應他。凡是知覺是人肉,而不再吃食的人,情有可原,不用受報。犯了以上罪事的人,若能在遇五穀欠收之年,捐資救濟,或煮飯佈施;或者將一升半升的米,挨家挨戶地施給貧戶;或煮生薑、豆的濃湯,放在交通要道邊,救濟片刻的飢餓。如果能確實做出這些,真正利益大眾的功德,則不只是以上的過全予消去,而且暗中增加這輩子現世的善報、福份,與下輩子的福份、壽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