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習俗守孝為什麼要守三年?這是誰規定的?本站小編給大家提供詳細的相關內容。
看過很多古代的歷史,很多人都知道,在古代如果父母去世了,是需要回去守孝三年的,即便是官員,也要回家守孝三年,三年期滿了之後才能夠回來繼續做官。而且,如果有人沒有守孝,還會被人們看作是不孝,哪怕這段時間處於國家危難,或許在當時的人眼中,都是不對的。但是為什麼會有這樣的習俗,為什麼一定要是三年的時間呢?
百善孝為先,這是老祖宗留下來的傳統。在古代,忠孝被看作是衡量一個人人品的重要標準。最能體現這一點的就是子女要為父母守孝三年,這點讓很多人不能理解,人死了入土為安就好,為何還要守三年呢?
子曰:子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懷。夫三年之喪,天下之通喪也。孔子當時,是比較保守的,極力主張維持孝道,父母死生之間的大事,應該依照古禮。
在古代更嚴重,研究我國古代政治制度,所謂聖朝以孝治天下,做官的人,不管文官武官,也不管官做多大,碰到父母之喪,如果不馬上請假還鄉,那是不對的,監察御史馬上提出彈劾,可以處分到永不錄用的程度,是很嚴重的。
不過有一點例外,以武將來說,他正在前方作戰,假使父母死了,仍然要向朝廷請假還鄉,皇帝可以下詔書,著他移孝作忠,予以慰留,這才可以不還鄉。
在戲劇裡可以看到,有的戲裡武將穿半邊白袍的,就表示他是戴孝上陣,那都是皇帝特殊的慰留,國家非要這個人不可;有些是他還鄉守孝以後,喪服未滿,皇帝下命特別起用,名為「起復」。
而起復有兩種情形,一種是退休以後再起用,一種是還鄉守制的人起用。古代這種政治制度,實在也有它的好處。一個人從政久了以後,離開民間太久了,對民間的情形都不知道,回鄉以後,杜門思過,也不准宴客,對地方官吏都不得接觸,可以深入到民間。這是中國古禮,這種社會風氣、政治制度的改變,還只是近幾十年來的事。
古代連皇帝也要守喪三年。譬如說喪期中是不准結婚的,年輕皇帝登位前若要結婚,除非由皇太后下命令才可以。在唐代、宋代、明代、清代都有,老皇帝一死,新皇帝沒有就位以前,喪事沒有發佈,先辦婚事,第二天再發喪,否則就違犯禮制。這種古禮連皇帝都要遵守,這是中國文化的精神。
喪禮並不靠規定的,要每個人發乎內心的,古代文化是根據內心來,不是法律規定的。一個君子,父母死了居喪,內心思念的悲愁,吃飯都沒有味道,聽到音樂也不快樂,睡覺都睡不好,所以三年之中,沒有禮樂。
尤其古時是沒有牛奶的時代,要三年才能單獨走路,離開父母懷抱,後來二十年的養育且不去管,這三年最要緊,就算是朋友吧!這兩個老朋友,這樣照顧了你三年,後來他們死了,這三年的感情,你怎麼去還?所以三年之喪,就是對於父母懷抱了我們三年,把我們撫養長大了的一點點還報。這是天下人類都一樣的,而主張改為一年,像這樣沒有三年懷念父母的心情,一如父母懷抱撫養我們三年的心情。
「孝」不是掛在嘴邊拿來炫耀的,它是對父母一種發自內心的尊重。其實並沒有什麼法律去規定子女要守孝三年。但是因為子女對父母的尊敬與牽掛,使得他願意這麼做,並且覺得心安理得。這也許就是古今的差別吧。放眼望去,當今社會,有幾人能做到這樣呢!
因此孔子說,現在的人,當父母死了而真有三年懷念父母的心情,像父母當時對自己三歲以內這樣愛護的有沒有?連這個三年懷念都沒有,哪裡還談得上孝字。
到了最近幾十年,「孝子」的意思,是倒過來解釋為孝順兒子。這一大段是講孝順的,下面我們就講到《孝經》了。
曾子根據孔子所述的中國文化,著了《孝經》,為十三經之一。在《孝經》中孝敬父母還是小孝,大孝者為大孝於天下,看天下的老百姓都如自己的父母一樣,這是中國政治哲學的大原則。
為政的人,把老百姓視如自己父母一樣孝,改一個名字就是忠。所以從事政治的人,要有孝天下人之心。以這個道德的基礎,出來從事政治,這是中國政治哲學的基本重點,也即《孝經》的基本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