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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處】(宋代)司馬光《資治通鑒》。
【釋義】甕:口小腹大的大罈子,一種陶制的盛器。請你進入甕中,用你的方法懲治你自己。比喻用某人整治別人的辦法來整治他自己。
【歷史典故】
武則天當政時期,採取了恐怖的高壓政策,獎勵告密之人,許多人因此而陞官晉級。當時,出現了許多酷吏,他們發明各種殘忍的刑具逼迫犯人招供,真可謂是無所不用其極,這其中最著名的便是周興和來俊臣。
整日以折磨他人為樂的周興,怎麼都沒有想到,有一天,他也成了別人告密的對象。武則天收到告發周興與人聯絡謀反的告密信後大怒,立刻下旨給來俊臣,要他負責審理周興的案件。
太監送密旨的時候,周興正與來俊臣喝酒呢!他們倆一邊喝,一邊討論著用什麼辦法使犯人招供。來俊臣看了太監送來的密旨,隨便把它往桌上一丟,仍舊和周興繼續原來的話題。來俊臣說他自己寫了《告密羅織經》。周興笑笑說,那裡面寫的刑罰都算不了什麼,最近他又想出了一個好辦法,可以逼出犯人的口供來。來俊臣問:「什麼辦法?」
周興得意揚揚地說:「這個新辦法就是拿一個大甕,把它放在火上燒烤,誰不肯招供,就把他放在大甕裡烤,不由他不招!」來俊臣聽了,連連叫好。他一面說,一面叫人去搬一隻大甕和一盆炭火到大廳裡來,把甕放在火盆上,盆裡炭火熊熊。
來俊臣覺得到時候了,馬上變了臉,厲聲向周興宣讀武則天的密旨:「周興,你聽著,你如果不老實交代,那就只好請你進這個大甕了!」
周興頓時嚇得面無血色,魂飛天外,手裡酒杯一下子便掉到了地上,連忙跪在地上,表示願意招認。來俊臣定了他的死罪,上報給武則天。武則天覺得周興為她辦了不少事,便免了他的死罪,改判充軍,但他的仇家太多了,在流放的途中被人殺了。
「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是為人處世的一種智慧。當你遇到一個蠻不講理的人時,對他講道理,無異於是對牛彈琴,最好的辦法便是「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用一種看來似不君子的做法,解決面前的難題。這也是君子的一種治人之道。來俊臣知道以一種對付普通人的方法,是無法讓周興認罪的,所以,他用周興自己的辦法,來使之俯首認罪。來俊臣雖然算不上一個君子,但他的這一招「請君入甕」卻是絕妙之極。「請君入甕」,其實與我們平常所講的「以眼還眼,以牙還牙」是同樣的道理。雖然這些與我們講究寬宏大量的理念並不相符,但是為了保護更多的人,我們有些時候也需要做一個「惡的善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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