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處《史記·高祖本紀》
……與父老約法三章耳: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余悉除去秦 法。
釋義 「約」,協商,議定。「章』,條目。臨時議定三條法令。比喻以 語言或文字規定出幾條共同遵守的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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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 公元前206年,劉邦率領大軍攻入關中,到達離秦都咸陽 只有幾十里路的霸上。子嬰在僅當了46天的秦王后,向劉邦投降。 劉邦進咸陽後,本想住在豪華的王宮裡,但他的心腹樊噲和張 良告誡他別這樣做,免得失掉人心。劉邦接受他們的意見,下令封閉 王宮,並留下少數士兵保護王宮和藏有大量財寶的庫房,隨即還軍 霸上。 為了取得民心,劉邦把關中各縣父老、豪傑召集起來,鄭重地向 他們宣佈道:「秦朝的嚴刑苛法,把眾位害苦了,應該全部廢除。現在 我和眾位約定,不論是誰,都要遵守三條法律。這三條是:殺人者要 處死,傷人者要抵罪,盜竊者也要判罪!」父老、豪傑們都表示擁護約 法三章。接著,劉邦又派出大批人員,到各縣各鄉去宣傳約法三章。 百姓們聽了,都熱烈擁護,紛紛取了牛羊酒食來慰勞劉邦的軍隊。 由於堅決執行約法三章,劉邦得到了百姓的信任、擁護和支持, 最後取得天下,建立了西漢王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