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纏足
生肖民俗
康熙十一歲那年,正值皇太后壽辰之日,宮中大擺壽筵,宮娥舞女翩翩獻技,為赴宴的滿朝文武助興。
有個小舞女,名叫彩霞,年方十六歲,生得身材裊娜,體態輕盈。她身患“肝郁氣滯”之症。只因太后壽辰,自己不得不扶病獻舞。她正在單人獨舞新演習的“遙拜”時,忽然感到郁氣上升,心慌意亂,舞姿也紊亂起來。
彩霞的變態,惹得人們紛紛議論。彩霞心裡越發慌亂,忽然“咕冬”一聲倒在地上。康熙大吃一驚,慌忙站起身來,就聽太后厲聲喝道:“賤婢,竟敢亂我宮儀,那裡容得,重杖四十,趕出宮去!”
康熙剛想代彩霞求情,太后氣呼呼地說:“誰若敢袒護求情,定責不饒!”說罷,虎著臉起身還宮了,小康熙急得直跺腳,眼睜睜看著行刑的宮人把彩霞拖走了。
康熙一夜也沒有睡好覺。他翻來覆去地想,“常言說:‘管天管地,管不著拉屎放屁!’宮女也是人,憑啥為了這點事就要又打又罵地給趕出宮去呢?”
第二天一早,康熙就叫一個心腹小太監領著自己,也打扮成小太監模樣,一塊偷偷溜出官去,看望彩霞。
小太監早打聽明白了彩霞的住處,不一會兒就把康熙領到了一個破爛爛的小草房邊。
康熙進屋一看,屋裡什麼傢俱也沒有,只有一個破木頭床,上面唾著悲泣哼叫的小舞女彩霞。一個拄著枴杖的獨腿女人,蓬頭垢面地坐在床邊照料她。
康熙走到床前,輕聲問:“彩霞,你的腳怎麼樣了?可好些了嗎?”
彩霞正捂著臉哭呢,聽見有人叫她,挪開手,微微睜開兩眼,一見是小皇上來了,“哎喲!”一聲,連聲說道:“聖上駕到,奴婢該死!”就要掙扎著起來!
康熙一把按住彩霞說;“汝有病在身,免禮!”獨腿女人一聽是皇上來了,也慌忙支著木拐站起來,要給康熙磕頭。康熙抓住她的木拐說:“算了算了,你只有一條腿,跪下可怎麼起來呢?免了吧,免了吧!我是偷偷跑來看你們的,你快坐下來說話!”
說著話兒,小皇上伸手就去掀彩霞腳下的被子,羞得彩霞連忙伸手阻攔,晚了,小皇上一眼就看見了她那雙好像春筍般的三寸金蓮。她的腳脖子腫得足有碗口粗細,康熙驚叫道:“我的媽呀,腳腫成這樣,很疼吧!這可怎麼辦哪!”
彩霞從打進宮,也沒受到過誰的溫存體貼,聽了小皇上這句同情的話,竟感動得大哭起來。她抽抽搭搭地說:“萬歲,我的腳,遲早是保不住了,早晚也得像春媚姐那樣,被大夫給截去呀!”
康熙忙問那個獨腳女人,才知道她原來也是宮中的舞女,在跳舞時象小彩霞一樣扭傷了腳,總也不好,越腫越厲害,終於被大夫截掉了一條腿,又被趕出宮來。
康熙聽了,長歎一口氣說,“哎,你們漢族女人,要能像我們滿族女人一樣,全是天足,恐怕就不會這樣倒霉了!”
春媚悲苦地說;“漢族女人也不是生來就是小腳,是從小纏的。只讓留下一個大腳趾,其餘四個都得用布給纏斷了,腳就再也長不大了!女人不纏腳,就找不到婆家,會被人恥笑,所以,就是再疼,父母也要逼著女兒纏小腳啊!”
康熙聽了,默默地點了點頭。他讓小太監回宮去取回五十兩銀子送來,給彩霞請醫看病,轉身就走了。
回到宮裡,他立即派人找來南士林老師,他想知道,是何年何人,為何事定下了纏腳這麼個野蠻的規矩。
南老師告訴他,漢族家女人纏腳,起於五代時侯。南唐國主李煜是個有名的才子,詩詞歌賦,琴棋書畫,無所不通。他身邊的嬪妃宮女,也都各有所長。只有一個名喚育娘的宮女沒有什麼特點,總也得不到國主的青睞,整天悶悶不樂。
一天,育娘忽然想起一個怪主意,忍痛用布將腳纏緊,作新月狀,當她再跳舞時,便裊裊婷婷,與眾個同了。
李後主見了欣喜非常,便專門令人製作了金蓮花,讓育娘在金蓮上舞蹈,因為育娘的腳纏得只有三寸左右長短,便叫做“三寸金蓮”李後主看見育娘纏足好看,就命宮女們都纏起足來,後來,這惡習流傳民間,人們才開始把“三寸金蓮”當做女人的纖弱之美。
南老師說罷,見小皇上滿面怒容,低著頭在紙上不住地寫著什麼,俯首看去,原來是“千占恨”三個字,一時不解其意。
三天後,康熙在早朝臨散時,忽然大聲宣告說:“文武百官。聽真,朕今旨諭,察南唐國主李煜,不顧民生疾苦,違背天然,摧人肢體,強令女子纏足,流弊延續至今,實為千古恨事也!為此,朕嚴禁女子纏足,違者重辦!”
人隨王法草隨風,聖旨一下,誰敢不從;雖然也有人認為康熙是破壞漢家風俗,要滿化漢人,可這道禁令還是深深受到廣大漢家女子的擁護。
就這樣,幾千年的殘酷古制,終於讓一位十一歲的小皇上打破了。文武百官都紛紛議論:小皇上真厲害呀!不要欺負他年歲小,他人小志大,將來定是位敢作敢為的聖主明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