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各少數民族年俗
湖北各少數民族年俗
生肖文化
[土家族]
土家人過年比漢族提前一天,稱為過“趕年”。據說明嘉靖年間(1522-1566年),鄂西土司奉調沿海抗倭。在年底的一次戰鬥中,土家勇士為防敵人乘過年偷襲,便提前一天過年,以後漸成習俗。土家人過年時,堂屋用青布遮蓋,祭祀的飯上放著臘肉、糍粑,上插松枝、梅花,並放一小竹簍子,內裝筷子。據說青布表示軍營,筷子表示箭,意味著過年也要防止敵人偷襲。有的人家過年後,全家老小背上衣服、被子等物,滿山坡奔跑、躲藏。
[苗族]
苗家人除了臘月三十過年外,還過本民族的年。一般是臘月三十過“送年”,正月逢“午”過“祭年”,初七過“人年”。據說一次流官驅趕苗人時,苗人分散逃跑,直到正月才相聚在大山洞裡,此日按甲子推算,正好逢“午”,於是苗人就有了逢午過年的習俗。過祭年時禁忌吹口哨、到菜園找菜和挑水,而且吃飯時要關門。晚上不能講血,睡覺不能講話,小孩不許啼哭。苗族認為“人”為七,便定於正月初七過“人年”。
[侗族]
侗族流行過“重年”,過重年就是一天吃兩次年飯,第一次吃光飯或吃青菜稀飯,第二次吃“合米飯”和豐盛的酒肉飯。其來歷有二:一說某年朝廷捉拿侗人,各家各戶於年三十吃了幾口飯就跑,天黑時才安頓下來,但發現帶來的菜和飯已混到一起了,於是就弄一餐“合米飯”吃了;一說侗人祖輩窮,年三十無米下鍋,只能吃點青菜稀飯,待上山挖了蕨菜之後才有了一頓稍微豐盛的年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