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獅是我國一項傳統的民間體育活動,起源於南北朝時代。
據傳,宋文帝元嘉二十三年(公元466年)五月,宋朝交州刺史擅和之奉命伐林邑,林邑王范陽還使用了象軍參戰。這支象軍由於士兵持著長矛騎在又高又大的象背上,所以使僅僅擁有短兵器的敵方,連接近它都很困難,宋軍的士兵開始吃了大虧。後來,先鋒官振武將軍宗愨想了個辦法。他說,百獸都害怕獅子,大象大概也不會例外。於是,連夜用面、麻等做成了許多假獅子,塗上五顏六色,又特別張大了嘴巴。每一個「獅子」由兩個戰士披架著,隱伏草叢中。他還在預定的戰場周圍,挖了不少又深又大的陷阱。敵方驅象軍來攻,宗愨用弓放出了假獅子,這種「雄獅」一個個翻動著斗大的血口,張牙舞爪直奔大象。
大象嚇得掉頭亂竄,宗愨又乘機指揮士兵萬弩齊放,受驚的大象頓時沒命地向四處奔跑,不少跌到陷阱裡,人和象俱被活捉。……從此,舞獅首先在軍隊中流行,然後傳到民間。唐代詩人白居易的《西涼使》中就有「假面胡人假面獅,刻木為頭絲作尾;金鍍眼睛銀帖齒,奮起毛衣擺雙耳……」。可見,在唐代已有類似現代的獅子舞了。
為什麼在春節期間人們喜歡舞獅子呢?據說,明朝初年,廣東佛山地區出現了一頭怪獸,每逢年歲將盡,則在佛山郊區出現,到處糟踏莊稼,殘害人畜,鄉農不勝其苦人們就把竹篦紮成若干頭獅子模型,並塗上各種斑駁的顏色,事前佈置好,當怪獸出現時,鑼鼓齊鳴,群獅奮舞,一齊朝著那頭怪獸進發,那怪獸驚恐萬狀,掉頭就跑,爾後,當地鄉民認為獅子有驅邪鎮妖之功,有吉祥之兆。於是,每年春節打鑼鼓,挨家挨戶,舞獅拜年,以示消穴除害,預報吉祥之意。
舞獅子,除春節外,在喜慶的日子裡,也常以舞獅助興。民間一般舞獅由兩人合作扮一頭大獅子(有的地區稱太獅),一人扮作一頭小獅子(有的地區稱少獅),另一人扮武士,手拿繡球作引導,並先開拳踢打,以誘引獅子起舞。獅子隨著鼓點的快、慢、輕、重,忽而翹首仰視,忽而回頭低顧,忽而回首匍伏,忽而搖頭擺尾,千姿百態,妙趣橫生,在模仿動作上,有舐毛、擦腳、搔頭、洗耳、朝拜、翻滾等動作;在技巧上,有上樓台、過天橋、跨三山、出洞、下山、滾球、吐球和采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