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箏誤》一劇,以關目新奇而又針線細密著稱。它以風箏為姻緣的線索,通過巧合、誤會等手法編織情節,引出許多逗人發笑的喜劇效果。李漁的「十種曲」中,惟《風箏誤》最膾炙人口。
《風箏誤》講述胸無點墨的戚友先拿才子韓琦仲題詩的風箏去放,風箏斷線後落在詹烈侯的兩院,被二小姐詹淑娟拾得,貌美且有才的詹淑娟依韻和詩一首於風箏上。風箏被戚家書僮索回去後,韓琦仲見所和之詩讚不絕口,由此萌生了對詹家小姐的愛情,於是另作風箏題求婚詩一首,仿戚友先的做法去放。但風箏不墜西院墜東院,被貌醜且急色的大小姐詹愛娟拾得。
愛娟密約韓生,韓生誤以為是會淑娟,見面驚丑而急退。韓生赴試,狀元及第,上司詹烈侯要以女兒淑娟配之。韓琦仲追憶「前驚」而不受(誤以為婚配者就是密約時所見的愛娟)。後怕犯欺君逆父之罪而屈從:洞房之夜如臨深淵,懊喪至極,結果銀燈高照,方識「聘婷」而大喜。
《風箏誤》描寫詹烈候生有二女,小女淑娟美艷賢惠,是柳氏所生;大女叫愛娟,為梅氏所生。一位書生韓琦仲在風箏題詩上,由另一位貴公子戚友先放風箏,不巧風箏線斷,飄落到詹烈候家,被詹府二小姐淑娟拾到。淑娟撿起後,見詩句芳心大動,便和詩一首。風箏由戚家家童索還。韓琦仲在戚友先書房,見淑娟和詩大喜,故意又作詩一首,再放風箏,此回風箏竟落於醜女大小姐愛娟院中。
愛娟誤以為是戚友先所作,遂冒充淑娟,拜託奶娘邀約月夜相會,韓琦仲冒名前來,被愛娟奇醜的模樣嚇跑。韓琦仲從此專心苦讀。後來愛娟被父母許配給戚友先,洞房花燭夜誤將夫君認作韓琦仲,戚友先見新娘是醜陋的愛娟,暴跳如雷。愛娟之母趕來相勸,並准其再娶三妻四妾,友先方才罷休。韓琦仲在高中狀元之後,由義父策劃娶得淑娟。
順治九年(1652年),李漁賣掉了伊山的產業,全家移居杭州,開始了「賣賦以糊其口,吮毫揮灑怡如」的創作生涯。由於既有經濟收益,又能發揮自己所長,李漁很快就投入到勤奮的戲曲和小說創作中。《風箏誤》是順治十年(1653年)李漁在客居杭州期間寫成的作品。
男主人公韓琦仲作為封建社會的文人,雖未擺脫考取功名的名位觀念,但功名只是配角,也沒有用它為愛情開道,而故事中主要突出的是他在戀愛婚姻上的不隨俗、不苟合的情懷和品質。他要求自己的伴侶不但要有才有貌,還要有美好的品質,所以他不逛妓院,面對放蕩無知的愛娟的百般挑逗,以及老伯父的逼婚,都堅決不為所動。尤其是經過「驚丑」的教訓後,他深有感觸地說:「不可聽信風聞語言,不可拘泥娶名家閨秀」,「不以門楣高下為轉移,不為蠱惑語言所左右,嚴肅對待,認真行事……」這種主動追求,又嚴格要求的婚姻戀愛觀都是值得肯定的。
女主人公淑娟溫柔端莊、知書達理,雖未明寫她在和詩時對寫詩人的感覺,但在愛娟成親後,對姐夫戚友先的暗自評價,則充分表明她曾經把戚公子想像成風流瀟灑的書生,待真正見到戚友先後,則料定那風箏上的詩不是他寫的,這說明淑娟心裡頭也是愛才的。後來戚友先對她欲行不軌,她堅決拒絕,並且以劍相逼,勇敢剛烈之氣凜然於身,若讓淑娟委身於無德、無貌的戚友先,她是決然不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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