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詩人李嶠一生經歷了哪些事件?詩人李嶠有哪些著名的詩歌代表作品?下面本站小編就為大家帶來詳細的介紹,一起來看看吧!
李嶠簡介:
李嶠(645年-714年),字巨山,趙州贊皇(今河北贊皇)人,唐朝宰相。李嶠出身於趙郡李氏東祖房,早年以進士及第,歷任安定尉、長安尉、監察御史、給事中、潤州司馬、鳳閣舍人、麟台少監等職。他在武後、中宗年間,三次被拜為宰相,官至中書令,階至特進,爵至趙國公。睿宗時貶任懷州刺史,以年老致仕,玄宗時再貶滁州別駕。開元二年(714年)病逝於廬州別駕任上,終年七十歲。
李嶠生平經歷介紹:
李嶠生前以文辭著稱,與蘇味道並稱"蘇李",又與蘇味道、杜審言、崔融合稱"文章四友",晚年更被尊為"文章宿老"。但他歷仕五朝,先是依附張易之兄弟及武三思,繼而又追隨韋氏一黨,其人品多受詬病。史家評價,貶抑居多。李嶠少有才名,十五歲精通《五經》,二十歲考中進士。他初授安定縣尉,因在制舉考試中以甲等擢第,調任長安縣尉,在畿尉中與駱賓王、劉光業齊名,皆以文章著稱。後來,李嶠又調任三原縣尉。
調露元年(679年),唐高宗發兵征討嶺南邕州、巖州一帶(在今廣西境內)的僚族叛亂。李嶠時任監察御史,奉命充任監軍,隨唐軍南征。他親入獠洞,宣諭朝旨,成功招降叛軍。天授元年(690年),武則天稱帝,建立武周,擢升李嶠為給事中。長壽元年(692年),狄仁傑、李嗣真、裴宣禮等大臣被酷吏來俊臣誣陷謀反,下獄論罪。武則天遂命李嶠與大理少卿張德裕、侍御史劉憲一同覆核此案。李嶠上疏皇帝,為狄仁傑等人辨冤,因而忤旨,被外放為潤州司馬。
長壽二年(693年),李嶠被召回朝廷,擔任鳳閣舍人,負責起草朝廷的制誥文書。神功元年(697年),李嶠代理天官侍郎,後又進拜麟台少監(即秘書少監)。聖歷元年(698年),李嶠升任宰相,加授同鳳閣鸞台平章事。當時,武則天命男寵張易之、張昌宗兄弟主編《三教珠英》,並援引一大批當世知名的"文學之士"參與修撰。李嶠與閻朝隱,徐彥伯、張說、宋之問、崔湜、富嘉謨都在其中。
久視元年(700年),李嶠改任鸞台侍郎、同平章事,兼修國史。是年七月,天官侍郎張錫拜相。李嶠是張錫的外甥,不宜與舅父同居相位,因而被罷為成均祭酒(即國子祭酒)。後來,李嶠又代理文昌左丞,充任東都留守。長安三年(703年),李嶠再次拜相,擔任文昌左丞、同平章事,不久又升任納言(即侍中)。當時,張易之兄弟大肆招攬文士。李嶠與司禮少卿崔融、鳳閣侍郎蘇味道、麟台少監王紹宗皆以文才折節,依附於二張門下。
長安四年(704年),李嶠改任內史(即中書令)。他因政務繁重,數次上疏請辭。武則天遂再次任命他為成均祭酒、同平章事。是年十一月,李嶠被免去宰相之職,擔任地官尚書。神龍元年(705年),唐中宗復辟,誅殺張易之兄弟。李嶠被貶為豫州刺史,未及起程又貶通州刺史,但在幾個月後便被召回朝中,授為吏部侍郎,封贊皇縣男。不久,李嶠又升任尚書,進封縣公。他奏請大量增置員外官(定員以外的官員,不屬正式編製),意欲以私惠獲取時望,希望能借此重居相位,結果使得官僚氾濫、國庫減耗,銓選制度陷入混亂。
神龍二年(706年),李嶠以吏部尚書之職拜相,加授同中書門下三品。當時,駙馬都尉王同皎謀誅佞臣武三思,結果事洩以謀反罪下獄。李嶠參與審理,卻畏懼武三思威權而無所作為,致使王同皎冤死,天下稱怨。是年七月,李嶠進位中書令。他因銓選混亂,上疏引咎辭職,並奏陳十餘條時政得失。唐中宗認為李嶠能自陳失政,下詔撫慰,讓他官復原職。
神龍三年(707年),太子李重俊發動兵變,誅殺武三思父子,又攻打宮城,最終兵敗被殺,史稱景龍政變。當時,唐中宗與韋皇后在兵變時登玄武門避亂,李嶠則與楊再思、蘇瑰、宗楚客、紀處訥擁兵二千人,屯於太極殿前,閉門自守。後來,宗楚客指使給事中冉祖雍,奏稱前宰相魏元忠犯有大逆之罪。李嶠也隨聲附和,結果遭到唐中宗的訓斥。景龍二年(708年),李嶠兼任修文館大學士、監修國史,進爵趙國公。
景龍三年(709年),李嶠被免去中書令之職,改任特進(散階)、兵部尚書、同中書門下三品。當時,宗楚客與紀處訥潛懷奸計,廣結朋黨。李嶠身為宰相,卻以唯諾自保,對朝政無所匡正。景龍四年(710年),唐中宗暴崩。韋皇后秘不發喪,連夜召宰相李嶠、蘇瑰、宗楚客等十九人入禁中,商議後事。
當時,太平公主與上官昭容起草遺詔,命溫王李重茂即位,由韋皇后臨朝理政,並讓相王李旦輔政。但宗楚客等韋氏親信,卻以"嫂叔不通問"為由,建議削去李旦的輔政之責。諸宰相中只有蘇瑰表示反對,李嶠等人皆一言未發。最終,李旦被削去輔政之責,韋氏以皇太后臨朝攝政。李嶠還密奏韋後,認為不宜將相王李旦之子李成器、李隆基等人留在京城。
是年六月,李隆基發動唐隆政變,誅殺韋皇后及其親信黨羽,擁立李旦為皇帝,史稱唐睿宗。七月,李嶠被貶為懷州刺史,不久以年老致仕。先天元年(712年),唐睿宗退為太上皇。太子李隆基即位,史稱唐玄宗。他在宮中發現了李嶠當初的奏表,將其宣示於朝臣。
中書令張說認為"桀犬吠堯,各為其主",不應追究李嶠的罪責。唐玄宗遂讓李嶠隨其子虔州刺史李暢到虔州赴任。開元二年(714年),李嶠又遭到監察御史郭震的彈劾,被追究韋後之亂時"身為宰相,不能匡正"的罪責。他雖已致仕,仍被貶為滁州別駕。後來,李嶠又被改任為廬州別駕,不久病逝於任上,終年七十歲。
李嶠著名詩歌代表作品介紹:
李嶠著有文集五十卷、《軍謀前鑒》十卷。其文集已散佚,明代時僅輯錄三卷。《全唐詩》輯錄其詩五卷(第57卷-第61卷),共有詩作209首,其中有《雜詠詩》120首。《全唐文》輯錄其文八卷(第242卷-第249卷),共有制誥、表文、奏疏、碑誌等各類文章158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