矯枉過正出處
《漢書諸侯王表序》:「而藩國大者誇州兼郡,連城數十,宮室百官同制京師,可謂撟枉過其正矣。」
矯枉過正釋義
撟,今作「矯」,扭轉;枉,彎曲。為要把彎曲的東西扭直,結果又歪向另一方。比喻糾正錯誤而超過了應有的限度。
矯枉過正典故
公元前十一世紀,周武王滅商。周王朝鑒於夏、商兩朝滅亡的教訓,按五等爵(公、侯、伯、子、男)大封諸侯王,共封了八百個王國,其中同姓王國五十多個,以為這樣親賢俱封,根深本固,周王朝的基業就不可拔了。
但是,分封的諸侯王並不一心扶助周室。時間長了,他們因利害關係,你爭我奪,連年征戰。自周幽王、周平王之後,周王朝日漸衰落,到了周赧王時,周王朝已名存實亡,各國之間戰爭頻繁。
位處關中的秦國,地勢險要,易守難攻,在各國混亂中它受影響較小,加以內部穩定,經過多年改革,國富兵強,伺機出兵蠶食山東各國,在公元前221年統一了中國,建立了秦王朝。
秦始皇廢除諸侯分封制,將天下分為三十六郡,以加強中央集權,鞏固統一。但秦王朝殘暴的專制統治,又激化了地主和農民之間的階級矛盾,到了二世,爆發了陳勝、吳廣等農民大起義。公元前206年,秦王朝為劉邦領導的起義軍所滅。
漢朝建立之初,劉邦認為秦王朝所以滅亡,是由於沒有分封諸侯,造成處境孤立。他決定改變這種局面,恢復封建制,於是剖裂疆土,立二等爵(王、侯),大封功臣。由於當時劉氏子弟有戰功的很少,受封的大多是異姓王。
後來異姓王紛紛叛亂,劉邦又改封同姓兄弟、子侄、孫子為王。這些王國,大的跨州兼郡,有城市數十座,宮室百官制度同中央一樣。
這些同姓諸侯王,仗著與皇帝問宗,驕橫跋扈,為所欲為,小的淫荒違法,大的就窺視皇位。漢文帝時有濟北、淮南二王謀反,景帝時有吳楚七國之亂,武帝時又有衡山王等謀逆。這說明漢初恢復封建,矯枉過正,同樣造成嚴重後果。
藩國的不斷叛亂,教訓了漢王朝統治者。他們採取措施,頒布了「擁令』將大王國分成許多小王國,諸侯只得衣食租稅,不得參與政事。此後,叛亂就很少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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