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掩耳盜鈴的出處】
《呂氏春秋·自知》:「百姓有得鍾者,欲負而走,則鍾大不可負。以錘毀之,鍾況然有聲。恐人聞之而奪己也,遽掩其耳。」
釋義:意思是偷鈴鐺怕別人聽見而摀住自己的耳朵。比喻自己欺騙自己,明明掩蓋不住的事情偏要想法子掩蓋。
【掩耳盜鈴的故事】
春秋時侯,晉國貴族智伯滅掉了范氏。有人趁機跑到范氏家裡想偷點東西,看見院子裡吊著一口大鐘。鍾是用上等青銅鑄成的,造型和圖案都很精美。小偷心裡高興極了,想把這口精美的大鐘背回自已家去。可是鍾又大又重,怎麼也挪不動。他想來想去,只有一個辦法,那就是把鍾敲碎,然後再分別搬回家。
小偷找來一把大大錘,拚命朝鍾砸去,光的一聲巨響,把他嚇了一大跳。小偷著慌,心想這下糟了,這種聲不就等於是告訴人們我正在這裡偷鍾嗎?他心裡一急,身子一下子撲到了鍾上,張開雙臂想摀住鐘聲,可鐘聲又怎麼捂得住呢!鐘聲依然悠悠地傳向遠方。
他越聽越害怕,不同自由地抽回雙手,使勁摀住自已的耳朵。「咦,鐘聲變小了,聽不見了!」小偷高興起來,「妙極了!把耳朵摀住不住就聽不進鐘聲了嗎!」他立刻找來兩個布團,把耳朵塞住,心想,這下誰也聽不見鐘聲了。於是就放手砸起鍾來,一下一下,鐘聲響亮地傳到很遠的地方。人們聽到鐘聲蜂擁而至把小偷捉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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