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曰:余聞九針於夫子,眾多博大矣,余猶不能寤,敢問九針焉生,何因而有名?歧伯曰:九針者,天地之大數也,始於一而終於九。故曰:一以法天,二以法地,三以法人,四以法時,五以法音,六以法律,七以法星,八以法風,九以法野。
黃帝曰:以針應九之數,奈何?歧伯曰:夫聖人之起天地之數也,一而九之,故以立九野。九而九之,九九八十一,以起黃鐘數焉,以針應數也。
一者,天也。天者,陽也,五藏之應天者肺,肺者,五藏六府之蓋也,皮者,肺之合也,人之陽也。故為之治針,必以大其頭而銳其末,令無得深入而陽氣出。
二者,地也。人之所以應土者,肉也。故為之治針,必筒其身而員其末,令無得傷肉分,傷則氣得竭。
三者,人也。人之所以成生者,血脈也。故為之治針,必大其身而員其末,令可以按脈物陷,以致其氣,令邪氣獨出。
四者,時也。時者,四時八風之客於經絡之中,為瘤病者也。故為之治針,必筒其身而鋒其末,令可以瀉熱出血,而痼病竭。
五者,音也。音者,冬夏之分,分於子午,陰與陽別,寒與熱爭,兩氣相搏,合為癰膿者也。故為之治針,必令其末如劍鋒,可以取大膿。
六者,律也。律者,調陰陽四時而合十二經脈,虛邪客於經絡而為暴痺者也。故為之治針,必令尖如厘,且員其銳,中身微大,以取暴氣。
七者,星也。星者,人之七竅,邪之所客於經,而為痛痺,捨於經絡者也。故為之治針,令尖如蚊虻喙,靜以徐往,微以久留,正氣因之,真邪俱往,出針而養者也。
八者,風也。風者,人之股肱八節也。八正之虛風,八風傷人,內捨於骨解、腰脊節、腠理之間,為深痺也。故為之治針,必長其身,鋒其末,可以取深邪遠痺。
九者,野也。野者,人之節解皮膚之間也。淫邪流溢於身,如風水之狀,而留不能過於機關大節者也。故為之治針,令尖如挺,其鋒微員,以取大氣之不能過於關節者也。
黃帝曰:針之長短有數乎?歧伯曰:一曰鐵針者,取法於巾針,去末寸半,卒銳之,長一寸六分,主熱在頭身也。二曰員針,取法於絮針,筒其身而卵其鋒,長一寸六分,主治分肉間氣。三曰鍉針,取法於黍粟之銳,長三寸半,主按脈取氣,令邪出。四曰鋒針,取法於絮針,筒其身,鋒其末,長一寸六分,主癰熱出血。五曰鈹針,取法於劍鋒,廣二分半,長四寸,主大癰膿,兩熱爭者也。六曰員利針,取法於厘針,微大其末,反小其身,令可深內也,長一寸六分。主取癰痺者也。七曰毫針,取注於毫毛,長一寸六分,主寒熱痛痺在絡者也。八曰長針,取法於綦針,長七寸,主取深邪遠痺者也。九曰大針,取法於鋒針,其鋒微員,長四寸,主取大氣不出關節者也。針形畢矣,此九針大小長短法也。
黃帝曰:願聞身形,應九野,奈何?歧伯曰:請言身形之應九野也。左足應立春,其日戊寅己丑。左脅應春分,其日乙卯。左手應立夏,其日戊辰己巳。膺喉首頭應夏至,其日丙午。右手應立秋,其中戊申己未。右脅應秋分,其日辛酉。右足應立冬,其日戊戌己亥。腰尻下竅應冬至,其日壬子。六腑膈下三髒應中州,其大禁,大禁太一所在之日,及諸戊己。凡此九者,善候八正所在之處。所主左右上下身體有癰腫者,欲治之,無以其所直之日潰治之,是謂天忌日也。
形樂志苦,病生於脈,治之於灸刺。形苦志樂,病生於筋,治之以熨引。形樂志樂,病生於肉,治之以針石。形苦志苦,病生於咽喝,治之以甘藥。形數驚恐,筋脈不通,病生於不仁,治之以按摩醪藥。是謂形。
五臟氣,心主噫,肺主咳,肝主語,脾主吞,腎主欠。六腑氣,膽為怒,胃為氣逆噦,大腸小腸為洩,膀胱不約為遺溺,下焦溢為水。
五味:酸入肝,辛入肺,苦入心,甘入脾,鹹入腎,淡入胃,是謂五味。
五並:精氣並肝則憂,並心則喜,並肺則悲,並腎則恐,並脾則畏,是謂五精之氣,並於髒也。
五惡:肝惡風,心惡熱,肺惡寒,腎惡燥,脾惡濕,此五臟氣所惡也。
五液:心主汗,肝主泣,肺主涕,腎主唾,脾主涎,此五液所出也。
五勞:久視傷血,久臥傷氣,久坐傷肉,久立傷骨,久行傷筋,此五久勞所病也。
五走:酸走筋,辛走氣,苦走血,鹹走骨,甘走肉,是謂五走也。
五裁:病在筋,無食酸;病在氣,無食辛;病在骨,無食鹹;病在血,無食苦;病在肉,無食甘。口嗜而欲食之,不可多也,必自栽也,命曰五栽。
五發:陰病發於骨,陽病發於血,陰病發於肉,陽病發於冬,陰病發於夏。五邪:邪入於陽,則為狂;邪入於陰,則為血癉;邪入於陽,轉則為癲疾;邪入於陰,轉則為喑;陽入之於陰,病靜;陰出之於陽,病喜怒。
五藏:心藏神,肺藏魄,肝藏魂,脾藏意,腎藏精志也。
五主:心主脈,肺主皮,肝主筋,脾主肌,腎主骨。
陽明多血多氣,太陽多血少氣,少陽多氣少血,太陰多血少氣,厥陰多血少氣,少陰多氣少血。故曰:刺陽明出血氣,刺太陽出血惡氣,刺少陽出氣惡血,刺太陰出血惡氣,刺厥陰出血惡氣,刺少陰出氣惡血也。足陽明太陰為表裡,少陽厥陰為表裡,太陽少陰為表裡,是謂足之陰陽也。手陽明太陰為表裡,少陽心主為表裡,太陽少陰為表裡,是謂手之陰陽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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