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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喝醉了,一般有兩種表現,一是睡,二是說。酒精能麻痺神經,所以喝多了會睡。那為什麼喝酒會多話?就是酒精刺激神經,激發了人的興奮,於是特別多話。
喝酒多話,是文明人做的事。如果換作武夫粗人,乾脆就喜歡動手了。武松顯然是喝了酒就興奮的這種,而且他也知道自己喝了酒就興奮,才會提出「無三不過望」的要求。
但是,除了刺激神經、引發興奮狀態之外,武松還有一個顧慮,就是施恩對他訴說的、施恩與蔣門神的矛盾。
施恩武藝不高,但是做人很有一套。他有求於武松,除了「卑詞厚幣」、折節下交之外,還非常真誠地,把自己的實際處境和盤托出,絲毫不藏著掖著。
據他說:「往常時,小弟一者倚仗隨身本事,二者捉著營裡有八九十個棄命囚徒,去那裡開著一個酒肉店,都分與眾店家和賭錢兌坊裡。但有過路妓女之人,到那裡來時,先要來參見小弟,然後許他去趁食。那許多去處每朝每日都有閒錢,月終也有三二百兩銀子尋覓。」
他仗著自己的本事(能打架),使喚著囚徒(父親是管營,他是官二代),在快活林收保護費,是與官府勾結的黑社會,在任何時代都屬於「嚴打」的對象。現在蔣門神仗著「一身好本事」比他強,「有張團練那一班兒正軍」後台比他硬,搶了他在快活林經營的地盤。
說白了,施恩與蔣門神,是兩股黑社會勢力的「黑吃黑」,沒有任何一方是正義的、合法的。施恩要求武松幫忙,完全是以小恩小惠邀買人心,而不是請武松主持正義,更不是以法律途徑解決問題。
武松聽了施恩的訴說之後,既不能拒絕(已經吃了人家的、喝了人家的、受了人家的好處),也不能站在正義或法律的角度去譴責蔣門神(這和殺西門慶不一樣)。也就是說,他要去做的、不得不做的,是一件理虧、並且自己知道理虧的事。
武松是講理的人,不同於揮著兩把板斧、只想殺個痛快的李逵。如果蔣門神要跟他講道理,他還真不好應對。
自知理虧,又要去做,怎麼辦?
那就多喝點酒吧,借酒蓋臉,比較容易「不講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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