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文遠和宋江是什麼關係
張文遠在鄆城縣衙雖然是個新人,但是畢竟是縣令委任的正式公務人員,身為宋江的下屬,平日與宋江的關係相處的很融洽,之所以有機會與閻惜姣相識,更多是宋江無暇陪伴閻,宋江便經常買了東西讓張文遠當了郵差,這樣一來二往,二人便有了私情,由此可見張閻二人有私情,宋江有很大的責任,宋江知道二人有了姦情之後,宋江也恨張文遠,閻惜姣,因為宋江是個事業型的男人,不可能為了這點所謂的私情,更不會做出殺害官府公務員的事情來。
宋江為什麼不殺張文遠
宋江和梁山上有來往,這事情被他買來的女子閻婆惜知道了,因此而要挾宋江,無奈之下,宋江殺了閻婆惜。閻婆惜被殺之前提到了一個人,這就是和宋江同為押司的張文遠。在此之前,宋江隱隱約約知道這個閻婆惜不是個安分守己的人,到這時候更是清楚知道原來是張文遠偷了他的女人。殺了人要償命,即便是閻婆惜的命再不值錢,宋江殺了她也會被判得很重。可是鄆城縣知縣時文彬和宋江交好,一心想把事情推到一個叫唐牛兒的人身上,因為張文遠不幹,事情沒有成功。宋江逃走,時文彬不想捉拿,張文遠一再追究,時知縣只好派了三兩個公人去了一趟宋江的老家。宋江的老爹宋太公說宋江已經出了籍,張文遠攛掇閻婆再告狀,說這個是假的,時文彬只好再派出更多的人捉拿。宋江真正的出逃了,張文遠又催著時知縣發通緝令捉拿。
看宋江這第一次吃官司會讓人有一種感覺,如果沒有張文遠這個人,宋江是會脫了罪責的,可是有了這個張文遠,宋江這個罪責就逃脫不了了。張文遠為什麼會和這個救困濟貧的「及時雨」過不去呢?書中反覆交代,這是因為閻婆惜是張文遠的「婊子」。男人被人家戴了綠帽子是極大的恥辱,在古代,有的君主甚至為此而被殺,而張文遠為什麼能夠逃脫呢?
原因之一
宋江根本不拿閻婆惜當一回事情
宋江有一回帶著張文遠回家,就這樣一頓飯的功夫,這張文遠就和閻婆惜勾搭上了。此後,但是宋江不在家,這張文遠便去宋江家裡,「假意兒只做來尋宋江。」因為「宋江是個好漢,只愛學使槍棒,於女色上不十分要緊。」閻婆惜就不愛搭理宋江,一心只在這個也是三郎的張文遠身上。宋江「不以這女色為念」,十天半月的才能回到這個家裡一趟。這張三和閻婆惜打得火熱,街坊上人都知道了, 「有些風聲吹到宋江耳朵裡」,宋江卻不在乎。是什麼原因讓宋江不在意這件事情呢?因為在宋江看來,這個閻婆惜「不是我父母匹配的妻室」,也就無關緊要。也就是說,這個閻婆惜無論是在家庭還是在社會上都是下等人。她本來就是一個「煙花女人」,不管長得多好,有多少男人會喜歡她,在宋江這種有社會地位的人來說,他們只不過是女人,是玩物,永遠也不可能有常人的地位。因此上,宋江沒有給閻婆惜任何名分,不用說不是那種稱之為「妻室」的正夫人,就是一個妾的名分也還沒有給,說到底她只是宋江買回來擺在自己屋裡的一件商品。
正因為如此,宋江和梁山泊來往的證據被閻婆惜拿到後,閻婆惜要挾宋江,提出來的第一個條件是:「你可從今日便將原典我的文書來還我;再寫一紙,任從我改嫁張三,並不敢再來爭執的文書。」宋江沒有絲毫猶豫就答應了。閻婆惜的這個條件共有兩層意思,首先是宋江買了她,把原典的文書還給她,等於是給了她自由身;其次是,她事實上已經成為宋江的妾,不管宋江給沒有給她這個名分,否則,宋江就是給了她原典的文書,她也只不過是在宋江名下有了「自由身」,要想取得婚姻的自由,還得宋江另外再給她一紙文書。宋江對閻婆惜又是怎麼看的呢?逃難途中,宋江心裡說過一句話:「只為殺了一個煙花婦人,變出得如此之苦」。
既然宋江並沒有拿她當一回事情,這張文遠和閻婆惜偷情一事,也就算不了什麼大事了。這就好像閻婆惜還是個妓女,宋江來之前有多少男人進過她的屋,走之後又是那個男人進來了,並沒有人去認真較勁兒,否則還能稱之為妓女嗎?所不同的是,別的男人一旦把這個女人娶回家,就成了自己的「玩物」,任何人是不允許在染指的,宋江的例外在於,他只當閻婆惜還是個妓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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