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滸傳第二十七回主要內容:母夜叉孟州道賣人肉 武都頭十字坡遇張青
武松殺死西門慶和潘金蓮為哥哥報仇後投案自首,被陳府尹輕判發配孟州。發配途中武松來到母夜叉孫二娘開的黑店,武松看出店中有問題,沒有喝店中的藥酒並假裝酒後昏死。
店中夥計兩個人都扛抬不了他,待孫二娘親自來抬人時,武松就勢按她在地下戲耍了一番。菜園子張青及時回來解除了誤會,武松遂與張青、孫二娘夫婦結成好友。
相關人物簡介:
1、孫二娘原先是十字坡黑店老闆娘:「系一條鮮紅生絹裙,擦一臉胭脂鉛粉,敞開胸脯,露出桃紅紗主腰,上面一色金鈕」,「眉橫殺氣,眼露凶光。」
在孟州道十字坡與張青開酒店賣人肉。梁山泊上僅有的三女將之一。 武松被發配到孟州路過十字坡,險遭孫二娘的毒手。武松假裝喝醉酒捉住了孫二娘,孫二娘求饒,武松遂與張青、孫二娘夫婦相識。
武松後來二龍山頭領率孫二娘夫婦等同歸梁山,擔任梁山駐西山酒店迎賓使兼消息頭領,迎來送往,打探消息,是梁山第一百零三條好漢,隨宋江征討方臘時,孫二娘被杜微飛刀打中,陣亡。死後追封旌德郡君。
2、張青,在小說第十七回「花和尚單打二龍山,青面獸雙奪寶珠寺」中首次由魯智深提及。本在孟州道光明寺種菜,因此喚做「菜園子」。卻因為小事殺了光明寺裡的僧人,逃出後在大樹坡做劫匪,結識了孫二娘,二人結為夫妻,便在十字坡開設酒店,用蒙汗藥為害過往行人,做人肉包子的生意。
後來跟隨二龍山眾頭領加入梁山泊,坐上第一百零二把交椅,司職「打探聲息」、「邀接來賓頭領」並負責管理「西山酒店」。星號地刑星,在征討方臘接近尾聲的歙州之戰時,恰逢摩雲金翅歐鵬陣亡,軍心大亂之際,張青在亂軍之中戰死。死後追封:義節郎。
水滸傳第二十七回讀後感
好漢代官府主持公道。上一回縣衙收受西門慶賄賂,不受理武大郎命案。武松用暴力直接誅殺姦夫淫婦,越過官府。這和水滸反貪官,替天行道主旨是符合的。
改狀詞。
第一版本狀詞是街坊在武松私審潘金蓮時記錄的。反映了真相。
內容:1.潘金蓮與西門慶通姦。2.王婆主謀,潘毒死了武大郎。3.武松為兄報仇,主動殺死了姦夫淫婦。
第二版本狀詞是知縣版。
內容:1.潘金蓮與西門慶通姦(相同)。2.略去。3. 武松鬥毆意外殺人。
當時武松告狀內容正是第1條和第2條,知縣略去了第2條,維持了原來判決,厚顏無恥強撐自己沒錯。意外殺人這的確能為武松減罪。
第三版本狀詞是京師下達版。
內容:1.潘金蓮與西門慶通姦(相同)。2.王婆主謀,潘毒死了武大郎(相同)。3. 武松鬥毆意外殺人。
知府到京師活動,下達給省院。第3條和第二版本相同。第三版本給知縣面子,吸收了他的創造,第三版本也比較還原真相。
好官踐踏法律。作者筆下廉潔的陳文昭,個人主觀為武松改輕狀詞,違反了法律。
凶頑孫二娘。對孫二娘的描寫,可見她不是一般的姿色路線,而是野蠻路線的,粗野,胖。孫二娘也貪婪,不顧張青定下的三不傷害,加害魯智深,頭陀。
武松聽到到了十字坡,就對酒店是黑是白起了疑心。他沒吃人肉包子,拍開看裡面什麼餡兒,試探老闆娘。武松謹慎於男女之防,在怒斥潘金蓮一節可見。這裡他卻故意挑逗孫二娘激怒她。
吃人肉,十字坡開頭,本書第一次出現了好漢吃人肉的情節。
孫二娘欺軟怕硬,被武松制服後尊敬武松。
張青講到魯智深。回應前文,為後文武松落草提供便利。
張青規定三種人不害。這有兩個理由:太可憐不下手和結識好漢,太弱或太橫。
張青尊重僧道。張青不加害僧道,可能是張青年長後的想法。他出道,第一樁案子是殺了光明寺眾僧,並不尊重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