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十殿閻王指冥界掌管地獄的十個閻王,其中掌管第二殿的就是楚江王。楚江王歷主掌大海之底,正南方沃焦石下的活大地獄。楚江王掌管的地獄縱橫八千里(五百由旬);另設十六小地獄。
楚江王掌管活大地獄,另設十六小地獄:一名黑雲沙小地獄;二名糞尿泥小地獄;三名五叉小地獄;四名飢餓小地獄;五名焦渴小地獄;六名膿血小地獄;七名銅斧小地獄;八名多銅斧小地獄;九名鐵鎧小地獄;十名幽量小地獄;十一名雞小地獄;十二名灰河小地獄;十三名斫截小地獄;十四名劍葉小地獄;十五名狐狼小地獄;十六名寒冰小地獄。
如在陽世曾犯以下罪惡:(一)拐騙少年男女;(二)欺佔他人財物;(三)損壞人的耳目、手腳;(四)介紹療效不明的醫生、藥物來謀取不道德的利益;(五)役使的婢女,已經壯年,卻不讓家人贖回,恢復自由之身;(六)在議結婚姻之時,為了貪圖對方的財富、地位,故意隱瞞自己的年齡,以詐騙婚姻;(七)在二家尚未合婚確定之前,已確知男方或女方,實在是染有惡疾、重病,或奸邪、竊盜、品德低劣之人。為了賺取介紹費,不惜昧著良心,含含糊糊地掩飾過去,不將實情相告,以致誤人一輩子的幸福。
以上的罪惡的事跡,一一地考查所犯事件的多少、時間的長久,有沒有造成禍害,或變生嚴重的事端。如有,即命令猙獰、赤髮等鬼,推入楚江王掌管的大地獄受苦。另外,也有應其罪惡之大小發放到小地獄受苦的。以上受刑期滿,再轉解到第三殿,加重刑罰並發入此殿之地獄去受苦。
十殿閻羅也叫閻羅王、閻魔王、閻羅,意譯為縛,縛有罪之人也。原來是古印度神話中管理陰間的天王,在《梨俱吠陀》中即已出現,佛教沿用這一說法,稱閻王為管理地獄的魔王,據《問地獄經》載,閻王從前是毗沙國的國王,在與維陀始生王的戰爭中因兵力不敵而立誓,願為地獄之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