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後悔為網戀失去處女身
生肖文化
聊天室的初戀 剛上大一那年,學校流行網絡聊天,在寢室姐妹的帶領下,我很快就可以打字如飛。在QQ聊天室裡,我認識了一個叫“大俠”的人,彼此聊得很愉快。每天下線時,我們都會約定下一次上線聊天的時間。就這樣,他的風趣幽默成為我簡單枯燥生活中最好的調味品。我漸漸知道了他的一些情況,比我高兩屆,工科生。
一次聊天的時候,他突然打出了一行字:我們見面吧!那個時候,很流行網友見面,但是也有太多“見光死”的例子。我有點猶豫,但最終還是接受了他的邀請,或許是因為太好奇了吧。
見面的過程很老套。在學校門口,我見到了穿黑色外套的他,雖然他已經告訴過我他不高也不帥,但是現實中的他,比我想像的還要普通,隱隱地,我有些失望。他很紳士地請我吃飯。餐桌上,他談笑風生,詼諧自如,比在網上還逗,我笑得前仰後合。就在那一刻,我對他產生了好感。
見面次數越來越多,我和“大俠”也越來越熟,他每天的一個電話已經成為我生活中的一部分。我們和校園裡所有的情侶一樣,在學校禮堂看廉價的電影,在學校食堂吃便宜的份飯。現在想起來,那段日子是多麼快樂啊,以後再也沒有找到過這種簡單的快樂了。
又過了一年,我大二,他大四。他忙著四處找工作。很快,他就去了南方一個繁華的城市。我們的感情就此終結。
灌水灌來的愛情 我又重新迷上了上網。這次不同的是,我喜歡上了BBS。我不斷地發帖子來排遣寂寞的情緒。有一個人很奇怪,總是不停地跟我的帖子,每一篇都有他的感言。終於他索要了我的QQ號碼,通過驗證後,他發過來的第一句話是:我叫陽光,是可以照散你所有的陰霾的。
這樣簡單的一句話,讓我從心底莫名奇妙地升起一種感動。也許因為他也是來自“大俠”所在的那個南方城市的緣故,我和他的話格外多。他是一家報社的攝影記者,全國各地到處跑,他說他有一天會來武漢看我。
2002年的平安夜,我接到了他的電話。他說他在我的寢室樓下。我說不相信。他呵呵地笑著說,那你就往窗外看吧。我探頭一看,雪花紛揚中,樓下真的站著一個人。我衝了下去,站在他面前的那一瞬間,我眼眶濕濕的,覺得自己好幸福。雪依然在下,我和他在學校的操場上一圈又一圈不停地走,大家都沉默著,但心是相通的。偷偷瞥了他一眼,我看到了他臉上和我相同的微笑。
那個晚上,我沒有回寢室,而是和他去了他住的酒店。第二天早上醒來,他問我後不後悔。我沒有回答,但我清楚,我是不會後悔的。
我經常逃課陪他去採風。鳳凰、陽朔、婺源都留下了我們的足跡,我總是像一個小女人一樣默默地跟在他的身後。很奇怪,就是瘋狂地癡迷於他拍攝時的那種專注的神情。現在想來,我對“陽光”的感情,應該是崇拜的成分多於愛的成分。
在一起的日子快樂卻短暫,和他沒有未來,只有不了了之。他需要的是不斷更換新鮮的血液,無法忍受一成不變。幸虧這時,我已經可以擁有一種超脫同齡人的成熟來面對這個結果了,心裡痛是痛過,但還不至於走不出來。
玩遊戲認識了老王 老王是我在聯眾玩“拖拉機”的時候認識的,我們總是配合默契地贏了不少分,漸漸話也多了起來。後來他說,他是一家公司的老總。我暗暗地笑了,你是老總,我還是比爾·蓋茨呢。他說,你是不是不相信?你不是在找工作嗎?到我公司來吧。
半信半疑地,我按著老王留的地址找到了他的公司。就這樣,在我的同學還在四處投簡歷時,我已經順利工作了。
剛開始,職場中的很多規則我都不懂,幸好有老王的指點,我很快就得心應手了。陪老王外出應酬的次數越來越多,也幫助他解決了很多生意上棘手的問題。我從老王的眼神中看到了讚許,另外還閃爍著一些其他的東西。
我住進了他的房子。老王比我大15歲,在生活中總是像照顧孩子一樣照顧我,和他在一起,有一種被人疼惜的感覺,彷彿什麼都不需要我自己去考慮。很久沒有了這種感覺,一下子,好溫暖。
終於有一天,貌似平靜的生活被打亂了。老王的老婆帶著3歲的女兒從湖南老家過來看他,他慌慌張張地把我送進了賓館,走的時候只留下了一沓錢,他說,那是給我的住宿費和生活費,並一再叮囑我這些天不要給他打電話。一連七天,我一個人住在賓館,每天對著電視發呆,老王一個電話都沒打來。這才發現,我現在的生活,除了老王,就是工作,連起碼的朋友也沒有。
老王送走老婆女兒再來找我時,我已經從賓館搬走了,並且廢棄了原來的手機號。
合租者又是網友
我只好暫時和大學同學擠住在一起。重新找了個工作,錢比以前少,卻比以前忙了很多。
那個同學不久後交了男友,我成了超級電燈泡,租房成了當務之急。那晚,我在網上四處搜索租房信息,不是地段太偏,就是價格太貴。正好,一個叫“寂寂無聲”的網友在QQ上和我打招呼,我便向他抱怨。他問我,你願不願意和我合租?我一愣,因為我此前壓根沒想到和異性合租,何況,他還是個網友,雖然在網上聊得很熟,畢竟生活中從未見過面。他感覺到了我的猶豫,說道,可以先驗明正身嘛,你覺得行,就合租,不行,也沒什麼。
第二天,我見到了“寂寂無聲”,一個很斯文的男人,有正當工作,人也很乾淨。於是就租了下來。
剛開始住的時候有些拘謹。一次突然下起大雨,他先回的家,收衣服的時候也順便收了我的衣服,關係就舒緩了起來。他屬於居家型的男人,喜歡做飯,並且手藝不錯,而我只會下麵條。經常蹭他的飯吃,心裡有些不好意思,我便主動地幫他洗洗碗,收拾收拾房間。他邀請我合租,似乎並不是為了讓我分擔他的租房負擔,那一半房租每次都是我硬塞到他手上,水電費他更是死活不要。
他生日的那天,請了很多他的朋友過來吃飯,作為室友,我自然也在邀請之列。他似乎很高興,喝了很多酒,喝到最後,突然趴到桌上哭了起來。我們都愣愣的,然後,他抬起頭,雙眼直直地對我:“你知不知道,在網上時,我就喜歡上了你!”大家都說他喝醉了,可是,我分明看到了他眼中的清醒。
接下來的日子,我總是躲著他。我不想發生什麼,又開始四處找房,想早點搬出去。那晚,我又在外面玩到很晚才回,一開門,發現“寂寂無聲”坐在客廳裡,似乎一直在等我。我對他打了聲招呼,想趕緊鑽進自己的房間,卻被他攔住。
他問我,你是不是想搬走?我猶豫了一下,還是點了點頭。他問,為什麼?是不是因為我那天喝醉了說錯了什麼?我說,不是,是因為我對從網上開始的感情失去了信心,我希望從正常途徑開始一段正常的感情。
最終,我還是搬走了。那天,他專門給我做了幾個拿手菜,他只是看著我吃,自己基本上沒動筷子,他看我的眼神充滿了溫情。那一刻,我差點動搖了——這一次,會不會是我錯了呢?原來的我的確一錯再錯,但也許錯的不是網絡,而是我的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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