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三與寡婦
生肖文化
從前有個寡婦,家道貧寒,只生一子,母子相依為命。這年,家中缺糧,靠挖野菜度日。一日,路過蕃茹地,想到六歲兒子兩天沒進一粒米,見四周無人,便掘了二塊蕃茄用圍身布蘭包好,正待走開,只見光棍阿三趕了過來,奪過布蘭,惡狠狠地一定要賠五元銀洋,三日不交來,就要告到官裡。
寡婦為人老實,膽小怕事又賠不起錢,嚇得失聲痛哭。有個讀書人路過,問明情由,很是同情,便替她寫了一狀,叫她堂上傳問時遞上去。
阿三等了三日,不見寡婦來賠銀洋,就告到衙門裡。縣官立即傳審,寡婦跪在公堂下,呈上狀子。縣官接過一看,上面寫著:“家窮如洗無糧米,挖點野菜來充飢。光棍見色起歹意,強拉布蘭惹是非,因奸不成施惡計,誣告偷茹望明鑒。”縣官暗想:寡婦美貌,光棍無妻,強姦,偷茹,兩者可疑,可見男女雙方都不是刁滑之輩,便擬從輕發落。提筆批道:“年輕寡婦貌如花,三十光棍未成家,強姦偷茹證不足,布蘭被奪難辯白,判罰蕃茹一百斤,了結此案各回家。”
阿三見判,只得自認晦氣,挑了一百斤蕃茄送到寡婦家去。寡婦心想:偷人家蕃茄,反誣人家強姦,實是錯上加錯,非但不肯收蕃茹,還再三向阿三賠情,阿三很受感動,也怪自己做得太過分。“不打不相識”自此以後,阿三常來幫寡婦勞力。寡婦見阿三誠實,也給阿三洗長衣衫。日子久長,兩人都有了意思,結成一對美滿的夫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