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神化」非物質文化遺產
生肖文化
隨著2003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的出台、2005年中國政府《關於加強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意見》的頒布,舉國上下突然熱熱鬧鬧地掀起了一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運動”的風潮。“非物質文化遺產”這一舶來概念迅速成為學術界的時尚標籤。
原有的“民間文化”、“民俗”等概念迅速讓位於“非物質文化遺產”,儘管照目前學者的理解,這些概念之間的內涵幾乎沒有任何差別。概念之間的差別在於概念產生的背景和概念所關聯的意識形態。在政府《意見》中,緊隨“非物質文化遺產”概念之後的,是“保護工作的意見”。善於領會上意的官員和學者全都明白《意見》背後的潛台詞:任何民俗現象,只要能貼上“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標籤,就意味著取得了“文化”的合法地位,緊接著而來的就是能夠得到“保護”。
在“保護運動”的旗幟下,各種利益訴求得以紛紛登上舞台。學者、商人、地方官員,以及民俗主體,心照不宣地結成了暫時的利益共同體。為了取得社會的信任與支持、獲取持續的利益和資源,學者們正逐步將非物質文化遺產“神化”為民族精神的象徵,並借助民族主義話語把自己操作成民族精神的守護者。但是,近年來大陸民俗學者在“保衛端午”、“保衛春節”等系列節目中風光而拙劣的表演,已經逐漸使“民俗學家”淪落為一個輕度貶義詞。
“學術研究”與“學以致用”是兩種不同進路的工作,前者是學者的工作,後者是公共知識分子的工作。所謂“研究”,也即細細研磨、仔細推究,其對像必須是曾經存在過的觀念或實像。從這個角度說,人文學者只有言說過去的資格,所有的人文學者都是歷史學家。而當民俗學家在對非物質文化遺產進行價值判斷、對保護工作獻言獻策的時候,實際上他們是在以“公共知識分子”而不是以“學者”的身份說話。
從學術史的角度來看,任何被冠以“運動”的學術歷程,雖然熱鬧風光一時,但最終都是以學術水準的大幅倒退而收場的。“學”是“用”的前提。如果沒有踏實的學術研究做後盾,根本就談不上學以致用。民俗學界的人力資源是如此有限,當大家都熱衷於“用”的時候,沉浸於“學”的人力資源必然大為削弱。既然沒有“學”,那麼,民俗學者的作用就絲毫不優於一個公共知識分子。事實上,在如火如荼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運動中,民俗學者擔任的主要角色是“造神者”,而不是“研究者”。民俗學家的頭銜只是一個參與舞會的唬人面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運動就是民俗學家們的假面舞會。
學術與政治、與商業的合作必然以犧牲學術的獨立思想為代價。“保護運動”本身並不存在任何學理的因素。學者一旦脫離自己專業領域的具體研究而介入公眾話題,他就不再具有任何優越於普通知識分子的優勢。最近各媒體風傳所謂“一國兩花”的建議已經得到了102名兩院院士的簽名支持,這與所謂10個博士聯名抵制西方節日一樣,大約與上述現象同屬一類“學者的鬧劇”。學者當然也有關心時世的權力,但針對時世發言的學者只是作為普通人在發言。學者的權威性只能限於學術領域,當學者不在自己專業領域發言的時候,拿出“院士”、“博士”的頭銜來要挾輿論就不對了。當關公拎著青龍偃月刀走進廚房的時候,他的解牛技術恐怕還比不上無名庖丁,他有什麼資格對著庖丁指手畫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