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邁,1123年出生,南宋饒州鄱陽(今江西省鄱陽縣)人,字景盧,號容齋,又號野處。洪皓第三子。官至翰林院學士、資政大夫、端明殿學士,宰執、封魏郡開國公、光祿大夫。
卒年八十,謚「文敏」。配張氏,兵部侍郎張淵道女、繼配陳氏,均封和國夫人。南宋著名文學家。主要作品有《容齋隨筆》、《夷堅志》。
個人履歷
家庭背景
洪邁出生於一個士大夫家庭。他的父親洪皓、哥哥洪適、洪遵都是著名的學者、官員,洪適官至宰相。洪遵官至宰執(副相)贈右丞相。
洪邁的父親洪皓使金,遭金人扣留,洪邁時年僅七歲,隨兄適、遵攻讀。他天資聰穎,「博極載籍,雖稗官虞初,釋老傍行,靡不涉獵。」十歲時,隨兄適避亂,嘗往返於秀(今浙江嘉興)、饒二州之間。在衢州(今浙江衢縣)白渡,見敗壁間題有二絕句,一詠「油污衣」云:「一點清油污白衣,斑斑駁駁使人疑。縱使洗遍千江水,爭似當初不污時。」邁讀後,愛而識之。可見其自少年時,便性格高潔,不同凡俗。
成長經歷
紹興十五年(1145年),洪邁中進士,授兩浙轉運司干辦公事。因受秦檜排擠,出為福州教授。其時洪皓已自金返國,正出知饒州。洪邁便不赴福州任而至饒州侍奉父母,至紹興十九年(1149年)才赴任。二十八年(1159年)歸葬父後,召為起居舍人、秘書省校書郎,兼國史館編修官、吏部員外郎。三十一年,授樞密院檢詳諸房文字。三十二年春,金世宗完顏雍遣使議和,洪邁為接伴使,力主「土疆實利不可與」。朝廷欲遣使赴金報聘,邁慨然請行。於是以翰林學士名義充賀金國主登位使。至金國燕京,金人要邁行陪臣禮。邁初執不可,既而金鎖使館,自旦及暮,不給飲食,三日乃得見。金大都督懷中提議將邁扣留,因左丞相張浩認為不可,乃遣還。
邁回朝後,殿中御史張震彈劾邁「使金辱命」,論罷之。乾道二年(1166年),知吉州(今江西吉安),後改知贛州(今江西贛州)。邁到任,重視教育,建學館,造浮橋,便利人民。後又徙知建寧府(今福建建甌)。淳熙十一年(1184年)知婺州(今浙江金華)。在婺州大興水利,共修公私塘堰及湖泊八百三十七所。後孝宗召對,邁建議於淮東抗金邊備要地修城池,嚴屯兵,立游樁,益戍卒,並應補充水軍,加強守備,得到孝宗嘉許,提舉佑神觀兼侍講,同修國史。邁入史館後預修《四朝帝紀》,又進敷文閣直學士,直學士院,深得孝宗信任。淳熙十三年(1186年)拜翰林學士。光宗紹熙元年煥章閣學士,知紹興府。二年上章告老,進龍圖閣學士。嘉泰二年(1202年)以端明殿學士致仕。卒贈光祿大夫,謚文敏。
洪邁字景盧,是洪皓的小兒子。小時候每天讀書數千言,看一遍就不會忘記,博覽群書,即使是小說野史,沒有不涉獵的。紹興十五年考中,被授予兩浙轉運司干辦公事的官職,入朝任敕令所刪定官。洪皓得罪秦檜被安置在閒散的職位上,秦檜對他怨恨不已,御史汪勃判定洪邁知道他父親不安分的陰謀,於是被貶添差教授福州。
淳熙六年,授予贛州知州的官職,興建學宮,建造浮橋,士人百姓安居樂業。郡兵素來驕橫,稍不如意就蠻橫強暴。郡裡每年派上千人戍守九江,這一年,有人害怕去後就會被留下而不再回來,眾人於是反戈。人們以謠言相警,百姓非常害怕。洪邁不為所動,只派遣一名校官好言勸說他們,使他們回到營中,眾人都聽從了勸說。他掛著空箭袋進入,慢慢審問出什五長兩個人,帶上刑具押送潯陽,在市上斬首。辛卯年間鬧饑荒,贛州正值中熟,洪邁拿出糧食去幫助鄰郡。有個僚屬進諫阻止,洪邁笑著說:"秦地和越地的貧弱豐肥不同,是做臣子的道理嗎?"不久任建寧府知府。有個因小事情殺人而持刀越獄的富人,長時間拒捕,洪邁治他的罪,施黥刑後流放嶺外。
十一年,任婺州知州,婺州軍一向不講軍紀,春天發放衣服,想要用錢,換成絲帛,官吏不允許,就一起呼叫放肆地聚集到郡將的治所,郡將惶恐不安,無原則地寬容想滿足他們的要求。洪邁來後,眾人重演前事,甚至把惡意誹謗的話張貼在城門上。洪邁用計謀逮捕四十八人,繩之以法,同夥的人互相唆使,一哄而上擁擠洪邁的轎子,洪邁說:"他們是罪人,你們為什麼要參與?眾人害怕不敢上前而散去。洪邁殺了帶頭做惡的兩個人,並在市上斬首示眾,其餘處以黥刑和鞭打不等,沒有人敢無理取鬧。事情被皇帝聽說,皇上對輔巨說:"沒想到書生處理事情能隨機應變「,特升任他為敷文閣待制。
紹熙改用新的年號,任煥章閣學士,紹興知府。到朝廷上奏事情,上書說新政應以十漸為戒。皇上說:"浙東百姓被和市所困擾,你去替我糾正這件事。"洪邁拜了兩拜說:"發誓盡力而為。"洪邁到了郡中,核對查實欺詐瞞騙四萬八千三百多戶,所少收取的絹按匹計算,大致就是這個數目。第二年,兩次上書告老,進官為龍圖閣學士。不久就以端明殿學士的身份辭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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