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說起水滸中的晁蓋晁天王,讀者都不禁為他惋惜,感興趣的讀者和本站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水滸傳》裡晁蓋之死寫的含糊,難怪很多讀者起疑。
第五十九回,晁蓋攻打曾頭市,夜裡中了埋伏,「撞見一彪軍馬,當頭亂箭射將來,撲的一箭,正中晁蓋臉上……那枝箭正射在面頰上,急拔得箭出,暈倒了;看那箭時,上有史文恭字。林沖叫取金瘡藥敷貼上。原來卻是一枝藥箭」,第二天夜至三更,晁蓋就死了。
晁蓋究竟死於何人之手?這裡沒有明確交代。很多讀者認為這裡面有文章,疑點就在那支箭上:箭上有史文恭的名字,不一定就是史文恭射的。毒箭傷人,卻還要刻上名字,怎麼說都有點古怪。
殺害晁天王的如果另有其人,那麼會是誰呢?
二、是不是他倆干的
主要有這幾種猜測:
一是宋江。
一山難容二虎,宋江有殺人動機。宋江上山以後,處處想方設法架空晁蓋,每有戰事總用「哥哥乃山寨之主,不可輕動」為由阻擋晁蓋下山,從而把功勞全部攬入自己囊中;這次攻打曾頭市,晁蓋發了火,說「不是我要奪你功勞」,兩人已經幾近翻臉,到了該動手的時候了。
宋江也有靠譜的人可用。晁蓋身邊畢竟有人,正面擊殺難度很大,埋伏狙擊是個好辦法,兩軍陣前也是好機會。黑暗之中,要定點射殺,需具備兩個條件:一是熟識晁蓋,能準確辨認;二是要箭法好,百發百中。宋江口袋裡有沒有這樣的人呢?有。小李廣花榮。
至於箭上有史文恭名字,純屬障眼法。
二是林沖。
林沖也有殺人動機。當年火並王倫,其實是吳用設計挑唆,林沖被晁蓋等人當槍使了,為人拚殺一回,自己卻沒有得到分毫好處,。事後回過味來,林沖豈能甘心?
林沖是怎樣殺人的?他的手法就在那兩句話裡:「林沖叫取金瘡藥敷貼上。原來卻是一枝藥箭。」
你看,林沖敷藥之前沒說那是毒箭,敷藥之後才說是毒箭,所以真相是:有毒的並不是箭,而是林沖為晁蓋敷上的藥!
這類猜測雖然看似有他的道理,但是在文本裡並沒有確實的依據,終不免向空虛造之嫌,亦無法自圓其說。
首先是個方向的問題。晁蓋是在迎敵之時正面中箭,可知這一箭必然射自對方陣營。花榮的箭法再怎麼出神入化,也是無法在晁蓋身側或身後射出一箭,然後又折返命中他正面。如果是自己人下手,晁蓋無論如何只能是背後中箭,此類案例,史不絕書。
這一箭來自己方隊伍,完全可以排除。
至於說林衝下毒,那未免太小瞧人,林沖再恨晁蓋,也不會出此下策。能夠火並一次,就不會再火並一次?下毒殺人,那不是林沖,那是陸謙。再說,都圍在晁蓋床前,眾目睽睽之下,怎樣瞞過?
三、那支箭真的可疑嗎?
不妨回到疑點。箭上有史文恭的名字,是否古怪呢?
其實一點也不古怪。這是古代軍械管理的常規做法,直到晚清綠營操典裡還有這樣的規定,並且要定期檢查,如果箭桿上沒有名字,是要處分的。這樣做一是為了防止軍械流失——給你裝備了多少支箭,是有數的,用在哪你也要能交代清楚;二是為了獵場、戰場上方便計功,該誰的就是誰的。
今天的槍彈上每一個都有編號,也是這個道理。
曾家軍是地方民團,可能不那麼正規,但是像史文恭這樣聲名赫赫的槍棒教師,他的箭上有名字,並不奇怪。所以那不是誰的障眼法,而是很正常的事。
有很多讀者對晁蓋死因有懷疑,其實一是出於不忍之心,難以接受豪爽慷慨的晁天王半途殞命,不能和兄弟們同生共死;二是信不過宋江,那廝一心一念要走投降路線,著實可厭。
排除這些感情因素,我們理性地分析一下,晁蓋就是死於史文恭箭下,有沒有可能?
當然有。以史文恭的功夫,準確射殺某人並不是什麼難事,何況是預設埋伏,以有備打他無防;而且兩軍對陣,直取對方主帥正是常理,不射晁蓋,還會射誰呢。
四、陰謀論可以休矣
再進一層,書裡有沒有史文恭就是兇手的證據?
還真有。
晁天王死後兩次顯靈,足以說明問題。
第六十七回,史文恭戰敗而逃,「只見陰雲冉冉,冷氣颼颼,黑霧漫漫,狂風颯颯,虛空之中,四邊都是晁蓋陰魂纏住。史文恭再回舊路,卻撞著浪子燕青;又轉過玉麒麟盧俊義來,喝一聲:『強賊!待走哪裡去!』腿股上只一朴刀搠下馬來」。
盧俊義能夠一刀拿下史文恭,並不是史文恭不濟,而是被晁蓋陰魂纏住,膽色已寒,心無鬥志。如果晁蓋不是史文恭殺的,那麼晁蓋幹嘛要找他復仇,而史文恭又有什麼好怕的呢。
還不能說明問題嗎。況且,之前晁蓋陰魂已去找過宋江,但不是復仇,而是送溫暖。
第六十四回,「當夜帳中伏枕而臥,忽然陰風颯颯,寒氣逼人。宋江抬頭看時,只見天王晁蓋欲進不進,叫聲:『兄弟,你不回去,更待何時?』立在面前。宋江吃了一驚,急起身問道:『哥哥從何而來?屈死冤仇,不曾報得,中心日夜不安。前者一向不曾致祭,以此顯靈,必有見責。』晁蓋道:『非為此也。兄弟靠後,陽氣逼人,我不敢近前。今特來報你,賢弟有百日血光之災,則除江南地靈星可治。你可早早收兵,此為上計。』」
你看,路線之爭歸路線之爭,爭吵歸爭吵,但是兄弟情誼終歸還是兄弟情誼。晁蓋死了仍關心宋江,而宋江矢志為晁蓋復仇,真是義氣深厚,感地動天。這裡面哪裡有什麼陰謀呢,哪有什麼可疑呢。
讀書能質疑當然是好事,但還是應該立足文本,有一分證據說一分話;脫離語境,斷章取義,那不是老實的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