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滸傳》第十三回概括:赤髮鬼醉臥靈官殿 晁天王認義東溪村
話說當時楊志和周瑾比武,楊志用槍比武戰勝了周瑾,又用劍比武,一樣戰勝了周瑾。正當梁中書要楊志替代周瑾職位時,正牌君索超不服,要與楊志一較高下。兩人大戰五十餘和,不分勝負,梁中書大喜,將兩個人都升為官軍提轄使,端午時節,蔡夫人與梁中書商量其父親的生辰事宜,梁中書已使人收買十萬貫金珠寶貝。就等他日選人上京去慶賀蔡太師生日。朱仝,雷衡兩人巡鋪賊人時,在東西村邊的靈棺廟裡,拿住了一個人,這個人是誰,且聽下回分解?
《水滸傳》第十三回讀後感
梁中書舉辦北京第一武道會,在眾軍百姓面前公開考試,測試雙方條件均等。楊志破格以配軍身份和軍官同堂較量。
比武人員,官員分為兩派。梁中書是力挺楊志的,借馬給他是難得的恩典(請忽略自帶詛咒的的盧),借私家車給朋友,關係自然不錯,而梁中書和楊志,是北京市長和一名囚徒,而馬是純紅的寶馬,這份跨越身份的賞識和信任,楊志嘴裡的「恩相」,可謂發自內心。
李成,索超,周謹是本地軍官一派,他們自然對人生地不熟的楊志有所牴觸,並不是心地狹窄。這就像楊志踢武館,老師傅李成明裡為二徒弟周瑾失敗找借口,暗裡給得意弟子索超加油打氣。
既然兩派已經劍拔弩張,而好人這個角色還沒人演,聞達只好勉為其難當一下,他提議去掉槍頭,愛惜楊,索二人而停止比武。李成聞達態度鮮明,是作者塑造的典型人物。
比射箭,寫得詳細精彩。楊志從頭到尾都在打心理戰。他先是請示領導,撇清射殺人的責任,其潛台詞就是「孫子,我怕你不經打。」氣勢上就勝過對手。楊志先讓三箭,是大高手的風範,在氣勢上再勝一籌,這是需要實力支持的。我們把射箭和點球大戰相比,最大的區別就是,射箭可能一個透心涼讓你直接撲街退賽,具有一票否決權。楊志防禦時一閃,一撥,一綽,三個動作,瀟灑生動,變花樣耍雜技。
等到楊志射箭,周瑾想必是亞歷山大,楊志先虛晃一槍試探,卻讓周瑾輕敵,楊志的第二箭「左手如托泰山,右手如抱嬰孩」,既有力度,又細膩精準。
梁山有三個著名遠程自不必說,我們看到其他好漢不時也能露一手弓箭。武術像是一門複雜專業,十八般兵器是其中的細科目。當好漢不容易,要有看家本領,還要不偏科。想必他們人手一本《大宋高階武師資格證考試要求(第四版)》。
楊志戰索超,寫得中規中矩。水滸寫對戰,多附詩文,但在詩文裡雙方是對稱的,看不出輸贏。然後交代勝敗,用回合數衡量武藝高低。自然拖得越久,敗方和勝方戰鬥力越接近。這種方法雖然富有文學性,但作者略過了具體武術動作設計(有幾個例外,作者額外垂青)。回合數如果形容對弈,合適,而對戰是激烈的運動,具有意外性,不是沉靜的鬥智。用這種方法,不是完全合適,但也已經不錯了。
百姓扶老攜幼來看比武,顯示他們尚武,也說明梁中書是得人心的。
知縣讓摘紅葉,相當於簽到打卡,可見知縣是個精明人。
楊志被梁中書賞識,是他生命中的一次大起大落。然而他終究只是一個配角。他的謹慎和經驗只是襯托登場主角的強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