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的陰陽曆中,正月初一是「陰曆」的一年之始,那麼「陽曆」的一年之始是哪一天呢?是立春。立春是二十四節氣中的第一個節氣,時間一般在公歷2月3-5日,今年立春交節時刻是2月4日17時46分,此時太陽到達黃經315°。從黃道上劃分,立春恰好在冬至與春分之間,「立」是「開始」的意思,中國古代一直把它作為春季的開始,從立春一直到立夏前這段時間,都被稱為春天。
中國古代將立春的15天分為三候:「一候東風解凍,二候蟄蟲始振,三候魚陟負冰」。即是說立春開始東風送暖,大地解凍,五天後,蟄居的蟲類慢慢在洞中甦醒,再過五天,河裡的冰開始融化,魚到水面上游動,水面上還有沒化的碎冰片,如同被魚背負著一般。
立春是農曆中的陽曆一年之始,這在古代是特別講究的,下風水占卜、屬相算命、推八字等活動,很多情況下都把立春作為一年起始,有時候生肖的計算也從立春開始。
唐代詩人元稹寫過完整而生動的《詠廿四氣詩》,第一篇《立春正月節》是這樣寫的:
春冬移律呂,天地換星霜。冰泮游魚躍,和風待柳芳。早梅迎雨水,殘雪怯朝陽。萬物含新意,同歡聖日長。
「律呂」,古人的觀念是音律與節令有關;「星霜」,星辰一年一周轉,霜每年遇寒而降,所以詩文中常用「星霜」指「年歲」。全詩把春天來臨的冰開魚躍,風暖柳樹冒芽,以及雨來雪化、萬物蓬勃等景象都寫得十分生動。
古人還從立春開始,把二十四節氣的第1、3、5……單數位置節氣如立春、驚蟄、清明等叫「節氣」,把2、4、6……雙數位置節氣如雨水、春分、谷雨等叫「中氣」,並把「中氣」與月份嚴格對應,即有「雨水」的月一定是正月,有「春分」的月一定是二月等等。上面詩題「立春正月節」即指立春是正月的「節氣」。
不過立春這個「陽曆新年」並不像公歷的元旦那樣總在春節前,它是在春節前後「徘徊」的,有時出現在春節前的臘月,有時又跑到春節後的某一天,因為立春是「節氣」,不是正月的代表(雨水才是),所以跑到臘月去也沒關係。
有一首無名氏所作的詩這樣寫道:
年年春打六九頭,煙火爆竹放未休。五彩旌旗喧鑼鼓,圍看府尹鞭春牛。
什麼是「鞭春牛」呢?原來,這是中國立春風俗中,影響最大、流行最廣的一種活動。鞭春牛活動起源於先秦,因為春天降臨,農民準備翻土犁田了,用鞭打春牛儀式表示貓冬的結束、春耕的開始。到了周代,迎春鞭牛活動正式列為國家典禮。不過被鞭打的春牛都不是真牛,而是用泥土塑出和真牛一般大小的土牛。到了唐宋時代,這套儀式更演變成全國上下同時舉行的活動,到了立春這天,皇帝率領百官在京都先農壇前迎春鞭牛,同一時刻,各級地方長官和隨員則帶領百姓在當地的東城郊迎春鞭牛。
鞭春牛的場面是很熱鬧的,先由皇帝或地方首席長官抽第一鞭,然後按官職大小,依次抽打,終於將這頭土牛打得稀巴爛,最後圍觀者一擁而上,爭搶碎土,據說把土扔進自己田里,可以保證豐收。另外,也有用硬紙紮成的春牛,預先在牛肚子裡裝滿五穀,紙牛被打破後,五穀流出,被人們爭搶,也是豐收的吉兆。
農曆中的「陽曆」——二十四節氣
二十四節氣是中國農曆中特有的一種劃分法,是不折不扣的「中華遺產」。
曆法都來自於人們對大自然的觀察。陽曆將地球繞太陽公轉一周的時間(稱「回歸年」,長約365又1/4天)定為一年;陰曆則把12個朔望月定為一年。而農曆呢,又複雜一些,民間常常把農曆叫「陰曆」,實際上,雖然農曆一直嚴格使用陰曆月(反映月亮盈虧的「朔望月」),但它不是陰曆。真正的陰曆,如伊斯蘭教的回歷,以12個陰曆月為一年,一個月平均為29.5天,12個月為355天左右,比真正陽曆的一年少約10天。如果我們的農曆也這樣,每年春節就會比前一年提前10-11天,這樣逐年提前,積上16年,我們就要在盛夏搖著扇子過年了。
為了避免這種現象,中國的農曆每3年左右就需要插入一個閏月,以保持與陽曆年的大致同步,正因為不斷插入閏月,所以中國的農曆就成了「陰陽曆」——既使用陰曆月規定一年12個月、又用插入閏月以保證農曆年平均日數與陽曆年的相等。
讀者稍稍細想,就會領悟到中國農曆年長的有趣現象:正常年(平年)日數比陽曆年日數少,為355天左右,但有閏月的年為13個月,就會長到384天左右。可是,反映四季的回歸年可不會這樣伸縮,大自然春夏秋冬四季的變化是以365又1/4天為週期的,所以農曆的月份不可能年年與季節的變化完全同步吻合。比如,北京地區是每年農曆十月份播種冬小麥,假如去年是十月上旬播種,今年就十月中旬播種才合適,明年再推到十月下旬,後年加了閏月,又回到十月上旬播種。
顯然,這樣的曆法指導農事活動是非常不便的,必須發展出一套完全反映陽曆年的劃分方法,與陰曆月並行,讓每年的季節、氣候、農事與這種劃分的關係固定下來,曆法才實用,於是「節氣」就應運而生了。
陽曆反映的是太陽在星空中的運行(實際是地球繞太陽轉,但我們在地球上看,是太陽一年在星空中繞地球一周)。太陽運行到最偏南時,晝最短,夜最長,中午我們看到的太陽高度角也最低,這一天叫「冬至」;太陽運行到最偏北時,晝最長,夜最短,中午的太陽高度角最高,叫「夏至」;而「春分」、「秋分」,太陽恰經過赤道,晝夜平分。如果想表現一年四季變化的過程,春分、夏至、秋分、冬至當然就是4個最佳的「節點」,但光有這4個點是遠遠不夠的,農事活動如播種、插秧、中耕、收穫等需要固定在每年更精確的時間段,前後不能差十天半月,所以這4個節點還要向下細分,於是每季節再平均分成6段,全年為24段,一段為15天左右,這樣最適用,這24段就成為「二十四節氣」,沿用到今天。
完整的二十四節氣名稱最早見於漢代的《淮南子·天文訓》,名字是:
立春、雨水、驚蟄、春分、清明、谷雨、立夏、小滿、芒種、夏至、小暑、大暑、立秋、處暑、白露、秋分、寒露、霜降、立冬、小雪、大雪、冬至、小寒、大寒。
明代以前,二十四節氣的劃分很簡單,把365又1/4天除以24,得15又7/32天,測好冬至這一天的交節時刻,從這一刻算起,按順序排下去就可以了。明清以後的劃分比較複雜,是把太陽在星空走過的路線——黃道長度均分成24份,太陽走過一個節點即交一個節氣,每節氣的時間長度並不完全一樣。
有了二十四節氣,北京地區播種冬小麥的時間就可以確定了:在「立冬」前後,不必管它是在農曆十月上旬還是下旬了。
100多年前的辛亥革命,推翻了帝制,曆法改用公歷,公歷是純陽曆,從此二十四節氣與公歷日期結下了不解之緣,民間還出現了記憶節氣名稱和時間的順口溜:
春雨驚春清谷天,夏滿芒夏暑相連,
秋處露秋寒霜降,冬雪雪冬小大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