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名字的五法六忌
生肖起名
取名字的五法六忌
兩周時代的中國人,已經在取名方法上總結出了一些帶規律性的東西。《左傳·桓公六年》記魯桓公的嫡長子出生後,曾問名於大夫申繻。申繻繡以為取名有五法六忌。
五法是:
1.信法,按出生時的實際情況取名;
2.義法,以祥瑞取名;
3.象法,以身體某部位象自然界某物取名;
4.假法,借萬物之名取名;
5.類法,以和其父相類相關的事取名。
六忌是:
1.不可用本國國名;
2.不可用本國職官名;
3.不可用本國山川名;
4.不可用某種疾病名;
5.不可用牲畜名;
6.不可用禮器和貨幣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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