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占篇 占燈花法
燈乃一家鑒照之主,開花、結蕊。吐焰。生光,知人間之吉凶、識天時之晴雨。
凡燈有光,任其自一自卸,不可挑剔、剪滅一吹一滅,不可再次。
燈有花,久不滅、來日主有喜慶,至天明不滅不絕.五日內喜事不絕。
開花向外,必於大人處得書、乃七夜如此。仕人則加官進祿,爵位高遷,常人則生財納福,田產立至。
焰忽兩分,主有大恩,即授遷官,吉慶。士人則有大官季命及貴人引援。
燈花連珠下垂者,主有遠行。
燈中心結花如綠豆,主有酒食,孕生貴子。
燈花連連逐出爆者,主大喜.選舉遷官升,吉慶。
燈花向上圓者,主明日有客至。
燈自明而炸者,立遠信至。
燈自滅者,主喪服。
燈若有花忽挑者、吹滅者,主有恥辱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