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相的大抵意思是因為常常接觸,心靈相傾,習慣趨同,相互影響,以致到了面容相像。
說法一:視角傾斜和視力誤差的結果
所謂「夫妻相」,只是人們視角的傾斜和視力的誤差。正如外國人看到中國人都長的一樣,我們看一群麻雀沒有分別一樣,對於一對夫妻,我們首先在心裡就已經給他們下了定義,自然就著力去發現他們面貌上相像的地方,而很少去注意它們的不同。
事實上,「夫妻相」並不能說明什麼,而夫妻間包括相貌在內的各種差異才是絕對的。
說法二:夫妻相不一定是最好的夫妻
有「夫妻相」的男女不一定就能是夫妻。找對像時人們大多要考慮相貌,但絕少有以自己的模樣為標準找面相相似的另一半的。相貌上男的英俊,女的嫵媚;男的有稜有角,女的楚楚動人,等等,這才是男女追求的目標。真的面貌相像的兩口子則很少。
生活中的夫妻不是圖畫上的夫妻,最實際的夫妻幸福應該是性格的相容,心靈的相慰,生活的相互關心,困難面前的相互支撐,富有面前的相互珍惜和提醒。沒有這些內涵的夫妻,再相像又能怎麼樣呢?或許也有這樣的相像而又美滿的夫妻,但這樣的例子畢竟太少了。
真實的社會生活中,在外人看來門當戶對、郎才女貌的夫妻同床異夢並不少見;生活幾十年,風過了雨過了一朝把手分的夫妻也不讓人奇怪。一些夫妻高矮胖瘦俏平不一,但生活裡卻各有自己的幸福,各有各的快樂,平平安安地度過了一生;有的夫妻打打鬧鬧大半輩子,到老了兒孫滿堂,相攜相擁,滿面幸福。這些情形,就不是相貌異同所能解釋得了的。
說法三:夫妻相貌不同很普遍
說法四:兩情相悅才重要
相像固然可愛,不同才顯風流。容貌只是表象,內容才見端詳。面容相像是別人評說的,兩心相悅才是切身體會的。
不管是否有「夫妻相」,但我確信,夫妻間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濡以沫,幸福美滿是存在的。夫妻氣味相投,兩情相悅,一定會在生活方式上融合,行為舉止上趨同,語言習慣上相似。如果說這就是「夫妻」的話,這是不容置疑的。至於「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到來各自飛」的,即使長得似雙胞胎一般,也是沒有用處的。
因為生活在一起就可以影響到對方相貌改變,形成相貌相近的「夫妻相」的說法,至今還得不到令人信服的理論和事實依據的支持。
說法五:夫妻相有類型
1.和諧型夫妻相
2.回應型夫妻相
3.親緣型夫妻相
一位擁有親緣型面相的人,會讓對方感到像親人,這個人可能是他的姐妹、母親或者奶奶。如果男方認為女方像親人,他們會互相信任,有很深的依戀感。
4.集成型夫妻相
以上三種面相的集合。
5.自我定義型夫妻相
也許你們不屬於上述的任何一種夫妻相,究竟屬於哪一種,只有你們商量著,自我定義了。